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创建陇东南民族团结进步巩固示范区和平凉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安排意见,进一步引导、推动全县青少年讲好静宁县红色故事,挖掘静宁民族团结好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主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教育局、县文联承办“石榴杯”讲好红色故事、促进民族团结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时间
4月30日—5月30日
二、征文内容
征文内容紧紧围绕“讲好红色故事、促进民族团结”主题,以红军长征经过静宁时的民族团结故事或当代民族团结故事为主,通过讲故事树立人物形象,挖掘故事内涵,弘扬民族精神,维护民族团结。要求征文作品健康向上、主题突出、真实生动、立意新颖、有感染力。
1.红军长征经过静宁时回族宗教界人士以及回汉群众为民族大义牺牲自我、共促抗日统一战线、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
2.全县各族群众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交往、交流、交融的好故事。
3.单位、企业或个人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带领少数民族群众建成小康社会的典型事例。
4.受各级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模范的突出事迹。
三、征文要求
1.征集对象:全县中小学生(含中职),分三个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学校)。
2.征文以记叙文、随笔散记为主;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字数在1500字以内。
3.参赛文章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且内容真实,严禁编造,严禁抄袭。参赛作品最后一页注明参赛组别、作者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参赛者所在学校、联系电话。
4.稿件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严禁出现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言论。
四、征文组织
本次征文活动由静宁县教育局、静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统一组稿,所有参赛者请将稿件发至静宁县委统战部电子邮箱gsjntzb@,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讲好红色故事、促进民族团结”征文字样。
五、作品评定及奖励设置
稿件征集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成立评审小组,邀请宣传、统战、教育、文联等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学校)特等奖各1名、一 等奖各3名、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另设指导老师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终评结果确定后,获奖征文将在静宁县门户网站和静宁发布、静宁统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优秀征文名单。
承办方静宁县委宣传部、静宁县委统战部、静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静宁县教育局、静宁县文联对征文拥有编辑发布权,将收录所有优秀征文编辑成册、正式出版,并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优秀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地址:静宁县阿阳路9号县委统战部
邮箱:gsjntzb@
联系人:哈晓宏 电话:2521580 13993387256
中共静宁县委宣传部 中共静宁县委统战部
静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静 宁 县 教 育 局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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