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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

时间:2018-04-05 18: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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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省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一、汕头市龙湖区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斯龙公车私用问题。1月至4月,刘斯龙在日常上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均固定驾驶该局机关的一辆公务用车,并停放在其住宅小区停车场。春节和清明节期间,刘斯龙还驾驶该车搭载家人往返于汕头市和老家揭阳普宁市。1月,刘斯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佛山市南海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科长徐剑群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月至2月,徐剑群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收受某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红包”礼金共计2.5万元。5月,徐剑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三、茂名化州市下郭街道潦口小学校长姚亚卓违规公款吃喝问题。9月至1月,姚亚卓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务接待费6587元用于家人或与朋友吃喝消费。12月,姚亚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四、梅州市大埔县大东镇进滩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汉明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吃喝问题。至,李汉明与黄爱英、罗文武、郭裕禄等4名村“两委”干部,违规决策发放并领取津补贴共计18.3万元,李汉明、黄爱英、罗文武、郭裕禄分别领取6.5万元、5.5万元、4.9万元、1.4万元。10月至5月,李汉明等4人还以发放保洁员工资的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1.08万元,用于村“两委”干部聚餐,剩余费用4人私分。除郭裕禄外,其余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7月,李汉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黄爱英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罗文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裕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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