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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中房”无门可进合理合法?

时间:2019-11-19 14: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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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项某在去年通过中介买了一套22平的学区房,这套房子有一个卧室和阳台,阳台可以做饭,屋里有独立卫生间,房子虽小却有学位,可以让孩子在附近学校上学。于是项某就交了56万买了这套房子,并过户了房产,到了今年9月份项某来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当回家时发现去进门的走廊被封了,根本没门可以进去。(10月29日《光明网》)

中国人历来有强烈的购房情结,自古以来就把房子当成安身立命之所,有了房子就有了依靠,生活才有了最基本的保障,房子是家的前提,是幸福的港湾。

学区房更是中国人热衷追求的理想房屋,中国人在教育上可谓是费尽心思,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有一个更好的学校,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起跑线”能够超越别人,大家都抢破头似的要买学区房。

项先生所购买的就是学区房,但是在他带着孩子来办理入学手续的时候却遇到了走廊被封,无门可进的情况。项先生情况可谓是真正的“有家难回”,好好的学区房摆在眼前,却无门而入、无廊可走,面对如此难题,身为卖家的中介却推三阻四,三番五次的强调房子是房中房,而且竟然将房子完全看成孩子入学的筹码,以已完成过户手续交接,轻轻松松地撇清了自己的关系。

这次难堪现状已然发生,但是我们还是要深入思考,在这次事件中,买家项先生、中介和两室一厅房主、不动产权登记中心都负有一定的责任。

项先生作为买家,买房动机是过于注重学区房的优质属性,他对于学区房属性的追求是不是在他购房过程中极大地影响了他对于房子用来“住”这个问题的考虑,他是否提前调查了解了房中房的弊端?

中介和两室一厅的房主也抱有一定的责任。中介狭隘的将项先生所买的房子定义为纯粹的让孩子上学的“工具”,并在项先生面临了“无家可住、无门可入”的窘境后毅然以成功交接了过户手续为由抽身事外,中介觉得自己完成了交易,但是却完全没考虑过消费者在达成交易时,房屋的状态可不是现在这个尴尬的处境;两室一厅的房主更是即为自私,两室一厅与一室一卫的房子虽是分开售卖,但却同根同源,他只考虑自己的个人利益,完全不考虑他人,极大地损害了社会公德。

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在房中房问题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妥善的规章制度,本应是同一房屋,为何能够分开售卖造成房中房现象的出现?出现之后如何保障所有购房者应由的住房权益?封墙断路这种如此荒谬的事竟然是合理、甚至是合法的?(吴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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