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的慌了,但是想借钱的人也未必高兴……
01
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下调了
今天下午3点,最高法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新闻发布会。
最高法发布会
其中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确定,最高法决定: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以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 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正如上文所写,在之前,民间借贷其实适用的是24%和36%的两线三区规定:
即低于24%部分受到法律保护,拿不到手法院可以帮你。
高于24%低于36%部分,你能拿到手就是你的,拿不到手法院也不会帮你去要。
高于36%的部分,你即使能拿到手,如果对方起诉,你也要还回去。
现在新规来了,没有24%,没有36%,只有15.4%。
如果你借给别人钱,约定的利息超过了15.4%,即使他还了钱,后期到法院去告你,你也要把超过15.4%的利息退给他。
这个对民间借贷影响实在是太大了,大家今后借钱也要长个心眼。
现在还有个问题,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15.4%,那金融机构呢?
这里大家要知道的是,这个新规仅适用于民间借贷,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也就是说持牌机构的话,还是按照24%来的。
但是,过往法院不乏以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来约束金融机构信贷行为的判例。
按照此前司法判例,对消金公司、银行等金融借款纠纷,同样适用这条利率红线。
所以,说金融机构完全不慌,那也是不可能的!
目前,放眼全行业,包括持牌消金公司在内,消费类信贷产品的利率通常在24%-30%之间,控制在24%以下的都是少数,更别提15.4%以下了。
即便是银行信用卡万分之五的日息换算成年化利率,也已高达18.25%左右,远超15.4%。
事实上,就在今天,融哥的朋友就发现了银行信用卡的借款利率出现了下降。
02
利率是降了,但是可能没人肯借钱了
《规定》指出,利率的下调,最初的出发点是:
保持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增长,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的下降。
也就是说,解决小微企业、工商个体户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是主要出发点。
过高的利率,确实让小微企业融资负担加重。最高法的考虑,也不无道理。
但是市场人士指出,“但利率的调整应该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一刀切。”
比如,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完善,资金充足,因此利率很低。
但是现在中国的金融体系尚不健全,需要调动各种资金进场,供应实体经济。
打一个比方:
金融就像血管,给国家输送血液,“但利率红线定得太低,就如毛细血管被堵住,会导致一些组织坏死”。
当利率被强制调低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
放款人不再将钱给小微企业,而是转去做其他的投资,这不但不会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难问题,反而会加剧这一问题。
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价格管制会打击商品供给,恶化供求关系。
利率红线过低,大量借款人会被赶出市场。除非政策逼迫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幅度下沉,否则只会让企业的融资变得更难,甚至还会更贵。
所以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利好,因为以前小微企业的总体融资成本甚至会高达36%,对它们的压力很大,而现在降到15.4%,对它们有好处。
但强制降息后,一些资金提供方不再愿意提供资金,对于信用资质不够的小微企业来说,这其实是一个非常两难的选择。#民间借贷利率合法上限大幅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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