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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规范管理中小学用地 保证就近入学与住宅同步规划

时间:2022-08-24 18: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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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9月22日讯 规范中小学校用地,破解学校用地不足……21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正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用地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目前完成了征求意见稿。该意见将保障居民子女就近入学需求。

与住宅同步规划中小学校

意见规定,中小学校用地作为强制性规划内容,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依法予以保障。编制中小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做到中小学校网点设置、用地面积与居住区规模、学龄人口分布相适应。市、区县(市)政府每五年对中小学校用地规划及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修订下轮次中小学校布局规划。

学生活动空间更大

意见规定,合理均衡设置中小学校网点。新建居住小区应当按照每1.5~2.5万人(约0.5~0.8万套住宅)的规模,优先设置27~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规模的小学和初中。

为了保证学校用地面积达到标准,新建中小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不低于14.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1.7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不低于17.2平方米。现有中小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在区域开发建设和老城区联片改造时,应通过就近增加学校网点、增加现有学校用地面积等方式予以逐步解决。

闲置校舍用地退还

意见规定,市、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学校用地及校舍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对于调整出来的中小学校用地和校舍无法或者不需要用于教育教学和其他教育功能的,由市、县(市)政府收回。未经批准,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变卖、拆迁等。

着力解决区域教育用地严重不足。对哈西、群力等现有中小学校用地严重不足的区域,要统筹解决中小学校用地短缺问题。对仍未挂牌出让的居住用地,要重新进行用地规划调整,适度增加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对已经出让但未实施建设的居住用地,可与土地取得者进行沟通协商,依法通过土地置换、政府回购等方式解决区域性中小学校用地严重不足问题。

学校远离大型商场、医院

针对中小学校用地选址,意见规定,中小学校用地应形状规则、位置适宜,方便学校建设和使用。应选址在交通便利、地势平坦、阳光充足、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应远离传染病医院、殡仪馆、高压输电线、危险品仓库、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危及学生健康安全的场所。

区县(市)政府应将规划居住小区配套学校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征收净地、同步实施学校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入住但周边学校用地尚未征收净地的,限期完成征收净地并实施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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