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竞赛日程
10月3日—10月6日,10月3日中午1点开始报到,报到截止晚上9点,特殊原因电话告知大赛组委会,10月6日中午离会。
九、竞赛规则
1.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2.采取积分循环赛制,电脑编排,轮次根据参赛人数而定,初定十一轮。
3.各组在个人赛的基础上计算团体成绩,按总得分确定个人名次。团体赛以四人组成一队(必须有一名女棋手),队员在报名时必须确定,每队以总得分之和决定名次。
十、比赛纪律
1.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赛场除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比赛期间棋手需暂时离场的,须经裁判组同意并指派工作人员陪同。
2.严禁超龄参赛。参赛棋手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核实年龄并存档备查。
3.比赛期间棋手不得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设备
4.比赛期间如对比赛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公布成绩后十分钟内向组委会提出申诉。为避免随意申诉,须交200元申诉费,如申诉成功立即退还。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组个人录取前8名,颁发奖牌、证书、奖金
1)少年组:奖金: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四名1000元,五至八名400元。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少年组参赛5段人数达到40人,中国围棋协会将授予冠军业余6段称号(可顺延到第八名)
2)儿童A组:奖金: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800元,四至八名400元。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3)儿童B组: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800元,四至八名400元。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4)幼儿组: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四至八名400元。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2.各组团体录取前6名,颁发奖牌、奖金
1)少年组团体: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四至六名颁发奖牌;
2)儿童A组团体: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四至六名颁发奖牌;
3)儿童组B组团体: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四至六名颁发奖牌
4)幼儿组团体: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四至六名颁发奖牌。
3.各组取女子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奖金。
1)少年组:女子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
2)儿童A组:女子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
3)儿童B组:女子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
4)幼儿组:女子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
4. 各组录取儋州选手前六名奖励,颁发证书、奖金。
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四名400元,五名300元,六名200元
十二、报名报到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10日止
2.报名办法:
1)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均可报名参赛;
2)单位、团队报名参赛的各组限报两支队参加团体赛,个人不限。团体赛参与组队的队员必须在报名时确定,不得临时更改。
3)团体报名:每队收取赛事服务费800元
4)个人报名:每人收取赛事服务费200元。
十三、食宿费用
每人每天280元。(含五星级酒店早,中,晚,自助餐,一个标间床位)
起止日期10月3日晚至10月6日中午,共计3天3晚,280ⅹ3=840元
(棋手食宿可自行安排,每位棋手发大赛特制纪念品)
交款账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市支行
账号: 946001010004878901户名:儋州市围棋协会
十四、裁判和仲裁:
(一) 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中国围棋协会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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