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对王老吉品牌的租赁本来于到期,但是2002年至间,加多宝又与广药集团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时限分别延长至和。然而这两份补充协议被认为属于权钱交易——时任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于落马,供述在和加多宝续约过程中收受对方老板陈鸿道的300万元港币。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所以上述两份补充协议就面临有效性问题。“换帅”后的广药集团也的确不承认这两份补充协议有效,坚持认为加多宝在之后无权再使用王老吉品牌,并在5月的诉讼中获胜。
之后广药集团又认为加多宝的广告词“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是虚假宣传,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加多宝停止虚假宣传,再胜。如今,广药集团又宣布要向加多宝索赔“几亿到10亿”,引发了加多宝发布 致两会代表公开信 。
由上可知,广药集团在商业利益之争中两次获胜,都来自象征公正的法院判决,要求赔偿也会通过法律程序,所以整个过程似乎都没有可被指责之处。
广药召开维权沟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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