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全区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切换等原因,我市需要将城镇职工医保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草拟了《关于调整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或直接送达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916室),邮编:545026。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9月8日。
附件:关于调整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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