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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龙江人提供道德滋养和精神动力 我省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综述

时间:2019-04-23 0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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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不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广泛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树立道德新风尚,全省公民道德建设呈现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

崇德向善 为新时代树立道德标杆

城市发展,离不开强大的精神支撑;社会进步,离不开丰润的道德滋养。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始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典型示范、分众施教、公益宣传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龙江大地落地生根。

做好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树立典型是导向。我省组织开展“龙江楷模”“道德模范”等系列评选,先后推出“全国道德模范”马旭、“最美教师”张莉丽、“新时期铁人”李新民、“时代楷模”孙波等一大批对社会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的典型。

如今,“龙江最美人物”(医生、教师、警察、消防战士)系列评选活动已经成为黑土地上精神文明建设的品牌项目。一个个行业先进典型成为传承文明的旗手,让每个领域、每个行业的职工群众都能找到学习目标、赶超对象。在各地各基层单位广泛开展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推选出他们身边的好人和心目中的“典型”,营造了“好人就在身边,先进就在眼前”的社会氛围。“好儿媳妇”“好公婆”“新时代龙江好少年”等评选出的典型成为推动文明新风的标兵。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为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我省持续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道德典型基层宣讲”等活动,开通“德润龙江沃土·厚泽精神高地”典型网络发布厅,编辑出版《图说道德模范》《龙江好故事》口袋书……一个个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者的美德善行,在群众中产生共鸣,引领着社会风尚,凝聚起强大的道德力量。

时代的脚步奔跑向前,道德的接力棒却从不曾中断。截至目前,全省共有65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638人获评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有2755人被推荐为“龙江好人”、226人入选“中国好人榜”。9月17日,在中央文明办最新发布的“中国好人榜”上,我省又有13人成功入选。

明德尚行 丰富道德实践活动

修德,既要立意高远,又要立足平实,深入人心。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人们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让广大群众在参与中强化自身修养、提升道德境界。

用主题系列活动推动道德建设。广泛开展以“德礼满龙江”“引领风尚·铸魂龙江”等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各地采取宣传展示、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社会实践等形式,调动人们参加到活动中来。大庆市全民传唱“幸福谣”、牡丹江市“六项引领”活动、鸡西市“五心”实践活动、大庆油田“石油魂”宣讲活动等一批鲜活载体,推动人们在参与中注重实践养成。广泛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行动,举办黑龙江省“公筷行动”暨公益联盟成立仪式活动,组织黑龙江省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大力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制止浪费,聚力小餐桌,带动大文明。

用创建系列活动推动道德建设。将公民道德建设要求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测评体系,通过文明创建活动带动道德建设。全省有4个城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31个县级城市(区)获评省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312个村镇获评全国和全省文明村镇、1358个单位获评全国和全省文明单位(标兵)、144所学校获评为全国和全省文明校园。

用文艺系列活动推动道德建设。“金色田野”“城市之光”“黑龙江之冬”“欢乐校园”等群众文化活动,在文化娱乐中使道德教育走进社区、企业、校园、乡镇和村屯,陶冶人们思想道德情操,丰富人们精神生活,提升人们思想觉悟。

弘德于治 健全完善长效常态机制

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艰巨性的复杂工程,需要多方参与、协同推进、久久为功,更需要在提高治理能力水平中完善常态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省坚持推进道德建设常态化日常化,形成更加有力的道德约束和制度保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人人践行,身体力行,形成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的良好风尚。

道德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各级党委政府把道德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由宣传、政法、诚信、妇联、工会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地在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宣传展示、命名表彰等工作常态化。在全国率先建立星级志愿者评选、年度嘉许机制,积极构建激励回馈机制,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志愿服务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道德政策办法日益规范。出台《黑龙江省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类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条件,并引导各部门、各单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道德模范,帮助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解除后顾之忧,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为“有德者”提供制度保障。发挥规则约束作用,把道德建设要求细化为具体行为信条,着力实现由“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的转变,推动道德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制定出台移风易俗管理办法,发挥农村“四会”自治组织,农村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

道德法律法规日益完善。颁布修订《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黑龙江志愿服务条例》《哈尔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彰显相关法规对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激励导向作用。制定出台《黑龙江省信用信息条例》,加大守法诚信褒奖和失信违法惩戒力度,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扶贫脱贫失信、交通运输领域失信等10大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惩治失德败坏、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行为。

如今,龙江大地因道德的滋养而格外精彩,因好人的作为而更赋有城市厚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片沃土如春雨润物落细落小落实,为龙江人提供着源源不断的道德滋养和精神动力。(李右健 记者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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