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对夏季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从7月14日起至9月30日止,上午8时30分上班,12时30分下班;下午14时30分上班,18时下班。
各镇街、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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