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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9-12-15 1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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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为约束性指标。

2.“三千指标”以常住人口为测算基数。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医疗资源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医疗需求

1.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完善医疗机构、卫生单位空间布局。以推进市本级“六大项目”、嵊州市新医院、柯桥区妇女儿童医院、诸暨市中医院浣东分院、上虞区“两分院”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强地市级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县级精神专科医院等薄弱环节建设,有效扩充资源配置,努力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其中市本级以再建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定位建设市立医院,以儿童专科为特色迁建市儿童医院(妇保院新院),以二乙综合性医院为定位建设市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新建市口腔医院,扶持建设袍江医院。优化城市医院空间布局,利用资源重组、举办分院、合作办医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向新建城区、郊区、卫星城区和基层延伸、转移,疏解中心城区过度密集的医疗资源,完善周边区域医疗资源配套。促进城市医疗资源均衡发展,重点加强儿童、妇产、精神、传染病、肿瘤、护理和康复等专科医院建设。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改革作为重点任务,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一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合理界定政府、公立医院、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多方监管机制。推进医疗机构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院校合作,推进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等区、县(市)医学合作事项。二是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在相关医院开展医疗集团等体制机制探索创新,以差别化的支付价格和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同时,提供优质、多元、差异化的服务。完善破除以药补医后的补偿机制,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探索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机制,积极探索医疗服务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三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四是改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三级医院所有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至少有50%的二级医院6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大门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力度,三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和儿科外)逐步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创新药品采购供应机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基本解决药品耗材价格虚高问题。结合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完善,逐步实现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等的统一集中采购,实现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低价药的供应保障。

3.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新增医疗资源重点向基层倾斜,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期间,共完成17家乡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做强一批中心镇卫生院。继续开展等级卫生院评审、群众满意卫生院创建活动,推广城乡基层适宜技术项目。建立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等制度。开展“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功能完善工程”,三分之一左右的乡镇具备基层特色科室(专科),能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老年病、慢性病等住院服务,开展一、二类手术。推进完善基层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激发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

4.引进社会资本办医。支持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医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新增医疗资源重点向社会办医倾斜,重点发展有良好品牌影响力、专业技术实力雄厚、卫生业务管理背景深厚的大型医疗集团及投资主体。优先鼓励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高技术、高档次、床位在500张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床位在100张以上有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包括康复、护理院、老年病、慢性病和医疗美容等专科医疗机构。创新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机制,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医在投融资、土地、医保、财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大型医用配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力争到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巩固在20%以上。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管理引导,构建有序医疗新格局

5.加强医联体和医学共享中心建设。落实“双下沉、两提升”,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大市(县)级医院对基层的帮扶力度,加大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力度,发展基于一定经济利益为纽带的医疗联合体和医疗集团。市级三甲医院至少与一家区(县、市)级医院进行紧密或半紧密合作,所有县以上医院至少与一到两家中心镇卫生院建立医联体。强化合作,加强医联体内涵建设。继续实施医师晋升前和住院医师规培合格人员下基层。加大检验检查的标准统一和质量控制工作,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积极整合发挥现有资源效益,加强医学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供应等医学共享中心建立和利用。

6.推进分级诊疗。积极推进我市省级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发挥医保导向作用,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落实基层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转诊服务。全面实施全科医生有效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在基层管理和诊疗服务。逐步提高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上级医院对基层首诊的患者优先服务。上下级医疗机构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

7.深化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契约服务关系,每名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人数原则上为1000—1500位居民,在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中实施有效签约服务,完善有效签约服务财政专项补助政策。逐步建立签约服务经费筹集机制,条件成熟后,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到,全市规范签约服务覆盖一半以上人口,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内容清晰、服务规范、政策配套、机制顺畅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规范签约率达到50%。

8.发挥医保导向作用。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强化医保政策导向,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积极引导患者一般性疾病在基层就医。适度调整报销比例,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按上级规定精神,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加快建立医保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发挥医保的调控引导与监督作用。

(三)增强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9.深化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平稳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适当提高生育水平,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管理体系。以鼓励按政策生育、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为导向,健全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与相关民生政策相衔接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体系,逐步取消对符合两孩生育政策而放弃生育者的奖励。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政策协调和扶持力度。实行生育服务登记,优化办事办证程序,深化再生育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生育服务证制度、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制度、家庭发展支持政策,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生力军作用,切实加强县、乡级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级计生协组织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发展、青春健康促进等生育关怀行动公益品牌。

10.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需要适时增加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服务绩效水平和均等化水平,保证群众普遍受益。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职能整合、优势互补,所辖区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每万人达到2.9人。实行乡级计生和妇幼卫生行政管理、技术服务资源统筹管理,在乡村级层面逐步建立起集计生技术服务、妇幼卫生保健、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宣传教育等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注重优生优育优教知识传播,实施国家孕前免费检查项目和我市优生促进工程。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规范做好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开展医养结合,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支持体系。加强产科、儿科紧缺专业人员培养与使用,提升儿童急救和孕产妇危重症救治能力。促进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发展。

11.加强重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的防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因控制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蔓延,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和会商制度。继续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防范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病等新发输入急性传染病,提高对新发疾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快速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综合防治,加强结核患者发现报告和转诊追踪管理工作。继续全面实施适龄人群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嵊州、新昌进一步压缩有螺面积,继续维持消除血吸虫病状态。

12.推进流动人口均等服务。加强流动人口健康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管理和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流动孕产妇和流动儿童保健管理,将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纳入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强化生育管理和信息共享,建立“信息统一采集、证件统一查验、数据统一应用、绩效统一考评”工作机制,流动育龄妇女基本信息及怀孕信息掌握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达85%以上,生育信息掌握率、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电子化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重点信息通报率达90%以上,反馈率达95%以上。

13.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干预,完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推动三区公共医疗卫生资源的共享,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分析和预警能力。健全采供血服务体系,实现县级采供血服务机构全覆盖。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强化血液安全和应急用血管理,全市献血率达到15‰。建立健全市、县、镇(乡)三级一体化管理的院前急救体系,实现三区信息系统联网,达到急救反应时间10分钟的目标。分步实施三区院前急救和采供血工作统一调度和管理,统筹做好三区重大事件应急救治和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加强精神心理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报告、救治救助、社区管理和双向转诊工作,推广使用二代抗精神病药物,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加强医防整合,完善以综合性医院、急救中心、传染病医院(病区)、采供血机构和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的医疗救治网络。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共同做好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50%区、县(市)成功创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县(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县(市)全覆盖。

14.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工作。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动态监督考核机制;继续开展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嵊州市、新昌县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继续推进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完善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开展第二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规范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至农村自来水受益率达9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6%。探索除四害市场化运作机制,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积极推进控烟履约,巩固公共场所控烟成果。

15.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进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等于一体的综合执法,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价体系,重点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等监管。积极推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强化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医疗机构科室出租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强化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实现由传统工作模式到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转变。规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生育特别是多孩违法生育。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四)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16. 加强健康宣传。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预防前移战略,加快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建立健全全市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每年有计划实施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学校、社区。巩固完善农村中医先进创建成果,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达到80%以上。

17.发展新型健康服务业态。建立绍兴市健康促进学(协)会,统筹整合全市健康促进资源。引导支持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机构向提供全人全程、连续综合服务的健康管理组织转型,推动连锁经营和品牌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卫生检测和消毒供应等专业服务机构。推动“网络医院”、“电子健康服务”、医药电商等健康信息服务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医养、医健等结合型服务。支持居家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完善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健康评估指导等服务规范、标准。在医养结合中发挥作用,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医疗养老联合体、签订机构间协议合作机制或老年居民签约服务关系等多种形式,为老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到,基本形成有序衔接、相互补充的集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医疗养老服务体系。

18.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优化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促进中医养生、中医医疗、康复养老、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新建成10个市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专科、专病),争取5个中医重点专科列入省中医重点专科创建行列。推广应用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单病种诊疗规范,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探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调治、中医康复、中医膳食、体格锻炼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开展面向社会性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培训,初步构建我市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多层次一体化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到,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力争达到30%。培育和推广15项以上适合基层实践和操作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不断加强越医文化建设,设立“越医陈列馆”,争取有3个项目列入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进一步发掘越医名家名方,组织编撰出版5部左右的中医药学术著作。

(五)全面实施科教兴卫战略,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19.实施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市、县二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人口并整合共享,持续深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协同应用和信息共享,构建人口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推进 “健康云”建设。拓展“一卡通”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促进大数据在卫生计生领域应用,重点完善主要由“智慧医院”、预约转诊服务平台、远程医疗、区域共享中心、公众健康信息服务平台等组成的“智慧医疗”体系。支撑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和医联体的业务协同,构建卫生计生“智慧监管”平台。加快完善和应用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强化信息安全防护。

20.实施科研创新工程。积极承担各级各类专项研究计划和科技创新项目,切实提高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医疗机构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研究500项以上,取得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300项以上。积极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力争到新创建国内、省内重点学科2个,省市共建学科5个,省县级龙头学科5个,实施“市级重点学科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市级重点学科体系与梯队并分类分档次管理,激发学科建设发展积极性。培养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50名。实施 “321”卫生科技创新计划,每年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立项实施30项科技创新研究、20项青年科技骨干项目和10项适宜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继续抓好市卫生科技创新平台9大子平台,加强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十三五”期间建设适宜技术示范基地10家,推广基层卫生适宜技术50项以上。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拓展绍兴市与浙江大学医学合作平台。

21.实施人才工程。加快培育卫生计生高层次人才,构建政府主导、多元投入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实施“1515人才工程”,接轨国家、省部、市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建立完善人才管、培、考、用机制,周期培养卫生计生领军人才10名、医学学术技术带头人50名、医坛新秀100名、高级管理人才50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专病急需紧缺人才和卫生科研人才100名(包括柔性引进)。选拔培养好“双栖”型领导干部和卫生计生技术人才两支队伍,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建设。以人才库建设为依托,规范人才管、培、用等环节,培养学科、专病急需紧缺型和省市高层次人才100名。不断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在全市实施“西学中”培养计划,培养“西学中”人才400名以上。深入实施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升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效。做好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全市继教合格率初级90%以上、中高级95%以上。继续实施基层卫技人员培养培训工程,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配备与辖区常住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相适应的计生服务员且职责报酬得到落实,到“十三五”期末,村服务员工资报酬不低于村级主要负责人报酬的70%。积极培育和依法管理卫生人才市场,规范医生多点执业,探索自由执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四、保障措施

22.切实加强领导。充分体现政府承担公共卫生计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把发展卫生计生事业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卫生计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计生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修订和完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对区域内医疗机构和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管理;把卫生计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卫生计生发展指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把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23.完善投入保障。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切实保障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等所需经费,确保政府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探索政府保基本、购服务、强激励的财政补偿方式,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提升财政投入绩效。充分发挥土地、人才等方面政策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鼓励社会各界投入和捐赠,拓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筹资渠道。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人均达到50元以上。

24.推进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入抓好卫生计生系统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能力,严禁卫生计生行政侵权案件发生。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抓好许可审批,推进政务(院务、事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中至少有2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抓好卫生计生综合治理、维稳和信访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防控治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

25.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大宣传格局,开展有效宣传,切实抓好卫计政策宣传、健康教育宣传、行业形象宣传、惠民实事宣传和先进事迹宣传,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展示卫生系统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切实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注重文化建设,开展思想教育,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团队管理中的渗透作用,凝心聚力,提升活力。

26.抓好行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作风建设常态化,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廉洁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利益冲突,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案件。加强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教育,深化“阳光工程”建设,优化标准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市直单位巡察工作,深化六项专项行动,完善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坚决查纠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附件:绍兴市“十三五”医疗卫生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规划表

绍兴市“十三五”医疗卫生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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