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02就读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299号
03招生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04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校院名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06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07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22个,招生计划数590人,其中:高中生74名,三校生470名,退役士兵2名,新疆内职班学生44名。
注:无男女比例限制。
1、艺术类和非艺术类不能兼报。
2、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计划不用于录取其他类型学生。
08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应用日语、应用法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双语,分别是日语和英语、法语和英语、西班牙语和英语。其它专业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09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与条件等依据(沪教委学〔〕43号)报名文件和(沪教考院高招〔〕30号)规定执行。
10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1测试安排
根据教委规定的统一时间开始考试,具体日期详见本校官网“阳光招生”;考试时间与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上内容;考试当天考场门口有考试考场一览表公示。
12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校测)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使用志愿填报前取得的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为每门科目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满分300分;
3、艺术类专业校测满分400分;
4、非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专业校测,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专业校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三校生,采用文化职业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校测)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职业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或校考。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4、艺术专业校测满分100分;
5、非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合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卷内“法律道德”模块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折合分+专业校测,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比较专业校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以及历届高中生和历届三校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其中:
1、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4、艺术专业校测满分100分;
5、非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专业校测×1.5,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专业校测成绩、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新疆内职班学生
1、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4、艺术专业校测满分100分;
5、非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专业校测×1.5,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专业校测成绩、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计划单列,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类按计划从高到低
(五)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六)单独划线并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专业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中日合作)、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台灯光)、戏剧影视表演、钢琴调律、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物业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根据各专业公布的计划数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七)有以下证书或奖状者可申请“优先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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