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拟批准发布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为主起草的丽水市地方标准《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技术规定》。根据《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标准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标准文本见附件。
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反馈至我局。电话:0578-2661023,邮箱:315388058@,地址:丽水市金融大厦689号1419室,邮编:323000。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24日,逾期视为无意见。感谢广大群众对我市标准化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DB3311_T XXX—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技术规定(公示稿)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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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地方标准《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技术规定(公示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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