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农业部传来消息,巢湖市家凤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被授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十一批)”称号,巢湖市江涛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所属水产养殖场)曾获得的“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六批)”称号,被批准继续有效。
按照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总体安排,经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复查,农业部办公厅决定批准巢湖市江涛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所属水产养殖场)等470家单位“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六批)”称号继续有效,其中,合肥市共有6家单位获得这项荣誉称号,有效期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经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考核验收,农业部办公厅决定授予巢湖市家凤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731家单位“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十一批)”称号,其中,合肥市共有13家单位获得此项殊荣,有效期自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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