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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时间:2024-04-28 1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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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7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为助力中小微企业度过疫情影响难关和稳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通告如下:

一、组建律师专家服务团,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本市中小微企业可以就在经营中自身受疫情影响遇到的企业合规、合同履行、风险防范等法律问题,通过中小企业行业组织与市、区两级律师协会对接,市、区两级律师协会将安排相关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市律师协会成立“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为本市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代理、法治体检等相关法律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

联系方式: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部。

电话:010-64515949、010-64515946。

同时,可关注北京市律师协会公众号。

二、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席服务

本市中小微企业遇到日常法律问题时,可以直接拨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享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北京市12348法律咨询综合服务热线平台将配备劳动法、经济法等方面专业律师,设置专席,坚持疫情防控期间不打烊,充分满足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中小微企业的法治需求,持续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同时,可关注12348热线公众号。

三、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

本市中小微企业在办理不可抗力相关事项的公证业务时,可以直接与本市各家公证处联系。本市公证机构将积极为受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办理不可抗力相关事项公证的法律服务;建立公证工作服务企业联系制度,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辟办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联系方式:北京市公证协会法律事务部。

电话:010-59943105、010-59943103。

同时,可关注北京市公证协会公众号。

特此通告。

北京市司法局

2月6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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