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6月1日-5月31日
二、整治车型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三、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
(二)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及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三)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及飙车竞速;
(五)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六)摩托车超员超载、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
(七)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
广大市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对拒绝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6月1日
▲肇庆公安交警“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广告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如果觉得《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