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置办的新能源轿车免征车辆置办税。此举是对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布置的促进轿车消费举措的一项具体执行。
据了解,免征车辆置办税的新能源轿车是指纯电动轿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轿车、燃料电池轿车。免征车辆置办税的新能源轿车,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置办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实施办理。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孙光奇此前介绍,为了促进轿车消费,本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本年年底到期的新能源轿车置办补贴与免征车辆置办税这两项优惠方针延伸两年,主要是有以下考虑——
二是适应开展趋势,提高综合竞赛能力。从国际轿车工业开展趋势看,电动化是轿车工业转型升级的方向。欧美等轿车工业发达国家都在加大对新能源轿车的支撑力度,在此情况下,有必要连续对新能源轿车的财税方针支撑,保持工业良好开展势头,提升工业竞赛力。
三是对冲疫情的影响,促进轿车消费。新冠肺炎疫情对新能源轿车市场冲击比较大,前两个月新能源轿车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了63.8%和59.5%,延伸优惠支撑方针,有助于拉动轿车市场消费,对冲疫情影响。同时,也有利于支撑相关行业和企业加速复工复产。
如果觉得《4月22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