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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原理》名词解释+课后题答案

时间:2020-08-21 09: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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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Aesthetica:这是美学的拉丁文名称,该词源于希腊文,词根含义为“感觉”“感兴趣”“感性的”。鲍姆嘉通提出要建立一门学科来研究感性认识,这门学科可称为“Aesthetica”即感性学。感性认识的完善就是美,这也是“Aesthetica被译为“美学”的一个原因。

美学:

美学学科是人类知识近代分化所产生的理论自觉形态,是一门人文学科,也是理论学科。美学是研究审美活动的学科。

美学学习的方法特性:

美学学习与研究首先具有区别于实证经验科学的哲学思维,美学的哲学思维性质首先体现在对审美本质的把握上,学习美学原理并非通俗意义的审美欣赏,哲学思维的训练是必须的过程。其次,美学学习区别于纯思辨的人文体验描述。美学作为哲学思维并不等于纯思辨,在一定程度上伴随有审美体验的意向性描述。正是在这种意象思维的基础上,才凝聚形成了中国传统美学“意境”“意味”“情境”“气象”等一系列本质直观特性的范畴术语。

第一章

“美本身”: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借希庇阿斯和苏格拉底之口讨论了什么是美的问题,否定了美是美的东西、质料或形式,不是某种物质上或精神上的满足,不是恰当、有用、有益等价值,不是由视觉或听觉引起的快感等,提出美是指“美本身”,是使一切事物成其为美的共同本质。对“美本身”的提问和寻找,是对审美本质的形而上的哲学探讨。

“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这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对美的本质的回答,他认为美就是理念,美本身必须是真的,真与美的区别在于:真是思考的对象而不是感觉的对象,美却是感觉的对象,真只有达到“感性显现”时才成为美,美必须是具有感性形式、可以呈现于意识的。因此说“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美的规律:“美的规律”一词,是马克思在论述动物的生产与人的生产的不同时提出的,是物质生产实践中的一种规律,而且是在真与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独立的规律。“美的规律”与“自由劳动”和“人的本质”三个概念三位一体。

审美的本质:

审美活动体验优先于主客二分后的审美静观;以劳动为核心的实践及其结构成为探讨审美本质的基础与出发点。审美的普遍必然性根源于审美内在于劳动所代表的实践活动的普遍必然关系;审美的本质是规律与目的相统一活动所产生的自由形式;审美的本质是能动协调规律与目的的自由活动方式;审美的本质是人的自由本质的对象化理想。

第二章

审美活动经验:审美活动经验是美学原理基本范畴之一,指经人类审美活动

的累积在主体方面生成和构建起来的一种心理和精神的整体属性,即马克思所讲

的“精神上的具体再现”,简称审美经验,它是包含着审美感受、审美心理结构、

审美态度、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等形态在内的一个大系统。

审美心理结构:

审美心理结构是指人类审美活动的内化成果,又称为内在的人化自然,它构成审美意识的基础,是审美经验系统中较为稳定的形式。审美心理结构的形成不仅需要个体自身长期的实践活动,更需要人类实践的历时性继承、积累和传递影响,是全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积淀的成果。

如何理解审美经验的普遍性与差异性的辩证关系:一方面,由于审美经验是

人类实践劳动经由社会历史积淀而结晶的人化自然的内在成果,所以社会化和历

史性所集中代表的超个体特定经验的普遍规定,是审美经验具有普遍性的根源;

另一方面,审美经验的客观标准又会随着历史和社会的实践经验及其个体差异的

不同而呈现出相对变化和差异性的特点;审美经验的这种普遍性与历史具体性不

可分割地统一于特定审美活动中。

第三章

形式美:

形式美是自然、社会和艺术中各种感性形式因素(色彩、线条、形体、声音等)有规律的组合所显现出的审美特性。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

黄金分割:

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通过实验方式提出的“黄金分割律”,是最早认识到的合适的比例。即长短二者之比等于长短之和与长者之间的比例,大

致相当于8:5或5:3。这种比例最令人感到愉快,因而被广泛用于各种造型的创

作中。后人作了更精确的几何学证明,得出长段与短段之比为1.618:1或1:0.618。

均衡:

均衡是对称的变体,是指中轴线或平衡点两边的形体不相等,但在分量上保持一致的形式构成。均衡也被称为动中有静。对称是一种静态平衡,均衡是一种动态平衡。对称是外在的均衡,均衡是内在的对称。均衡讲的是一个整体要有内在的力的对称。均衡比对称更有差异性和灵活性,虽然使人感觉到安静、稳定,但具有活泼的动感与生机。

多样统一:

多样统一属于高级的形式美法则,亦称“和谐”。多样,是指审美对象的整体中所包含的各种物质因素在形式上的区别与差别;统一则指审美对象各个不同部分和不同的物质因素在整体中彼此关联、呼应、衬托、映照,从而有机融合的内在关系。

形式美的商品化:一切购买行为都是出自一定的需求,而人的需要是有不同

类型与层次的。就其实质来说,又可以划分为满足实用需要和精神需要两大类,

而在精神需要中审美需要占了非常大的比重,它们直接带来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最

后实现。因此,在购买行为中,审美需要往往起着最关键的作用,它是精神需要的核心。而审美需要的各层次都与形式美相关,因而,形式美能直接或间接地商

品化。在满足人的需要的产品的三个层次(核心产品、形式产品和延伸产品)中,

形式美都有自己的地位。

第四章

技术美:

技术美是人类社会所创造的第一种美的形态,也是人类物质生活中最基本的审美存在。技术美是现代大工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相对于艺术美、自然美的概念而提出来的。艺术美是一种观念存在的反映美,而技术美则是一种活生生的现实美,它构成人们的现实生活环境。一般把现代技术产品所具有的审美价值称为技术美,但技术美是技术过程和技术产物所具有的审美价值。技术美以感性直观的形态揭示了人所驾驭的自然规律性和人的社会目的性的统一。它作为人的创造物,凝结了人的智慧和创造力,揭示了人的理想、追求和情趣。技术美存在的根源在于,技术是人类改造世界所形成的手段和方法,它依据自然规律以实现人的目的,体现了人在适应自然和改造生存环境中所取得的自由。

功能美:

功能美在本章是从人的使用对象角度针对技术美而言的一个分析性概念。实用技术产品的功能效应是通过人们对它的使用过程,通过对其物质的占有或享受来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但一个技术产品的功能美,不能归结为人在使用它时一种纯粹个体性的愉悦感,而要理解为人所直观到的此产品积淀了人类长期生活实践经验成果的外在审美形式美,更要理解为人在使用此产品过程中所感受到的此产品及其形式符号对产品功利内容和功能目的最大化实现后的审美表现美。功能美范畴的提出,可以从根本上克服对产品审美内涵分析上的单纯形式观点,从而关注于产品的功能目的性。

适用与美的关系:

适用并不等于美。一个技术产品的功利价值与审美价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存在。一个产品可能有实用价值,却可能缺乏审美价值,那是因为它没有实现对功能目的的审美表现。美学所说的技术产品的功能美,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技术产品的适用性,此范畴实具有更广泛的意义。首先,功能美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成为社会前进的目的性的展示,它把科技进步所取得的成就直观化了。其次,功能美通过特定的组合秩序促进生活环境与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协调。此外,产品的功能美也是激发人的购买欲和促进商品流通的重要因素。

第五章

社会美:

社会美是以人类基础性生存活动——劳动为核心所形成的审美形态。由于与人类实践密切相关,社会美的范围十分广泛,它渗透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举凡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显现出某种精神价值与自由,都可以成为社会美的审美对象。具体来说,社会美的范围大致可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社会实践活动的美,社会实践成果的美,以及社会实践主体即人的美。

社会美在审美形态中的特殊意义:

以艺术哲学著称的传统美学理论往往忽视甚至否认社会美的存在,但社会美在整个审美领域内实际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第一,人类社会最先产生的美应该说是社会美,因而社会美是人类最早、最基本的审美领域;第二,社会美是与人的社会存在关系最密切的审美形态,也是与人距离最近、人们接触最多、最频繁、欣赏最方便的审美对象;第三,社会美在实现人和人生的审美化的历史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在现代性的背景下,社会美在人类审美活动中开始占有愈加重要的位置。

如何全面看待人体美?如何感受一个人的美?

人体美通常是指人的相貌、身材、姿态、动作、肤色、仪表等方面的美。对于人体美,尤是关于人体美究竟是自然的还是社会的,历来存在一些争论。全面看待人体美意味着:第一,现实的人体美虽然有赖于人体的自然生理条件和自然素质,但人体决不仅仅是自然的产物,而是被人们的社会生活经历改造过的,因而人体美是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统一;第二,在人体美中,形体、比例、曲线、色彩等形式因素起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形式因素并不能脱离人的生命整体和人的社会文化环境,人体美最终显现出的是人的感性生命。人的美即人物美是指人自身显现出的美,具体包括侧重于外在方面的人体美与侧重于内在的精神方面的人格美。感受一个人的美,既要欣赏其相貌、身材、姿态、动作、肤色、仪表等方面的外在人体美,也要欣赏一个人的形体、行为中所体现出的独特的人格魅力以及崇高的精神境界,表达对人自身精神力量的崇敬与向往,以及对人的超越性与自由的追求。

第六章

自然美:

同艺术美相提并论的自然美一般指的是自然事物的美。自然概念的多义性决定了自然美实际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内涵,即外在自然物之美与内在天性之美。就此而言,人们一般所说的自然美,实际指的是针对非人工的自然事物外在形式之欣赏而产生的美。

天然美:

天然或天然美即内在天性之美的自然美,可理解为作为事物内在的

天成本性之美的自然美的简称。天然美是中国古典美学的核心自然美范畴,它涵

盖了各种审美类型,既关涉自然界事物内在的自然而然、本性天成、不假人为,

或不造作的美,也是人的社会生活的本真状态、天成境界与最高目标,还是一些

艺术作品竭力追求的最高审美理想。

如画:

如画的字面义即“像画一样”。在美学领域,“如画”术语首先体现的是人们欣赏真实的自然风景和作为艺术作品的风景画的一种态度或方式。从自然美角度来讲,如画观念也代表了人们欣赏自然或从事自然审美活动的一种对象性或景观化模式。但是,如画模式绝不是自然审美唯一的方式,更不是自然审美最具本质性的方式。

怎样理解作为中国美学核心自然美范畴的天然美或天成之美?

“自然美”概念实际包括作为自然界之美的自然美与作为内在天性之美的自然美两种内涵。后者即天然或天成之美,是20世纪以前的中国古典美学的核心自然美范畴,酝酿于先秦老庄思想,正式诞生于魏晋时期。有三个层面的不同内涵或表现:第一,作为宇宙本体论美学范畴,自然(美)即天然天成,是天地万物自在自足的本然状态;第二,作为社会存在论美学范畴,自然(美)即自然而然或“从心所欲不逾矩”,是人生最高境界的自由状态;第三,作为艺术及艺术美学范畴,自然(美)即“芙蓉出水”(与它相对的是“错彩镂金”),是艺术的审美理想或最高境界。

第七章

美的艺术:

美的艺术是1746年巴图提出的一个标志艺术独立的现代概念(beauxarts,英文fineart),专指音乐、诗歌、绘画、雕刻和舞蹈,以引起心灵快感为目的,也标志着艺术凭借审美性获得独立。

艺术意象:艺术意象是艺术美的核心内容,作为艺术领域中的意象呈现,

是艺术世界中审美特征最为集中的意象存在。意象是艺术美的凝聚,是艺术意象

的艺术之美赖以存在的基础,它体现了主体之情与对象之景的内在融合,标志着

一个完整的、充满意蕴的感性世界的形成。

如何把握艺术美与人生艺术化的内在关系:艺术美与人生的融合即人生艺术化,二者呈现出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内在关系。一方面,社会文明的进步使审美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艺术与生活的界限逐渐被打破,艺术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形成艺术美与人生的融合;另一方面,主体的审美需要不断提升,人们积极自觉地用美装点、改造人生,把艺术美的视野扩大到审美主体的生活世界,人生与艺术美走向统一,二者在有机融合中将艺术美升华至主体的人生整合与新的建构方面,从而达到人生艺术化目标的实现。

第八章

优美与崇高:

一种对应性的审美范畴,优美称阴柔之美、秀美,以感性形式的和谐为主,其审美意蕴和情感表现柔和平稳,呈现为秀丽、妍雅、清新、明媚、轻盈、宁静等特征,具有小巧、平静、舒缓、圆畅、单纯等表现形式;崇高也称阳刚之美,突出展示了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对立,情感力度异常强烈,具有以痛感、压抑感为基础,由不和谐到和谐、由痛感到快感的复杂心理体验的特征。

审美共通感:

共通感是指作为社群共同体存在而积淀形成的族群认同感,即一种共同的感觉的理念,审美共通感是共通感的一种,它表示不同个体的审美活动在相互交流中形成一个稳定的心理结构,这种审美的普遍性称为审美共通感,审美共通感的存在调动了主体的集体审美意识,在审美活动中找到了文化认同感和群体归属感。

优美在审美形态中的特殊地位:

从美的内在规定看优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实现和结果,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的最终成果,是现实对实践最充分的肯定;优美不仅是人的本质对象化过程中获得现实肯定最圆满、最充分的形态,也是其他审美范畴对象化实现最终所达到的结果,故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美的代名词和统称;和谐与圆满作为审美活动最具本质性的特征,不仅是优美的典型形态,也构成全部审美范畴努力争取所要达到的境界,西方美学界一般以优美特性泛称审美对象。

第九章

悲剧:

悲剧概念实际有相互联系但有明显差异的三种内涵与用法,即作为日常话语的悲剧、作为戏剧艺术类型的悲剧和作为美学范畴或审美形态之一的悲剧。美学上所讲的悲剧又称悲剧性或悲剧美,是指具有值得人同情、认同的个体,在特定必然性的社会冲突中,遭遇不应有却又不可避免的不幸、失败甚至死亡结局的同时,个性遭到毁灭或者自由自觉的人性受到伤害,并激起审美者的悲伤、怜悯与恐惧等复杂审美情感,乃至发生某种转变的一种审美形态。

悲剧审美四要素:

悲剧审美是悲剧在审美活动中的生发、展开过程。有别于其他审美形态,悲剧审美同时具有必不可少的四个基本要素,即悲剧主角、悲剧事件、悲剧悖论和由悲剧审美者所承担的悲剧效果。其中前三个要素是悲剧审美对象方面的要素,悲剧效果则是悲剧审美主体方面的要素。

喜剧:

同悲剧一样,喜剧概念也存在着作为日常话语的喜剧、作为戏剧类型的喜剧和作为审美范畴的喜剧三种内涵。美学上所讲的喜剧又称喜剧性或喜剧美,是指有这样那样的弱点、缺陷甚至虚假、丑恶特性的人或对象,在特定的矛盾冲突或不和谐情境事件中暴露出自身的不协调与自相矛盾性,从而引人发笑的审美形态。

喜剧审美四要素:

喜剧审美是喜剧在审美活动中的生发、展开过程。有别于其他审美形态,喜剧审美同时具有必不可少的四个基本要素,即喜剧人物、喜剧事件、喜剧矛盾和由喜剧审美者所承担的喜剧效果。其中前三个要素是喜剧审美对象方面的要素,悲剧效果则是喜剧审美主体方面的要素。

悲剧审美与崇高审美有何联系与区别?试举例说明。

悲剧与崇高审美的联系:二者都侧重于展示作为审美对象的主人公人的本质在实现对象化过程中的矛盾激化、艰难斗争,主体遭遇巨大阻力的对抗状态和矛盾冲突;二者都在所涉及的主人公人的本质的暂时失败中,激发起人们对人的本质的伟大自豪感和必胜信心;在心理感受上,二者都在压迫刺激的痛感中使审美者体验、升华出一种强烈而独特的快感即美感。另外,从悲剧的类型上看,的确有一类悲剧是接近于崇高的,可称之为“崇高性悲剧”。即使如此,基于“非崇高性悲剧”的存在事实,作为审美形态的悲剧与作为审美形态的崇高的差异仍然不容抹杀:第一,崇高审美突出的是作为审美对象的主人公的斗争精神及其胜利前景,而悲剧审美更侧重表现主人公所置身矛盾的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及主体不可避免的失败与人性所受的伤害与毁灭。第二,悲剧审美侧重表现个体的命运,格外强烈地刺激着个体意识的觉醒;崇高审美则突出人类总体背景,它引导个体向人性道德境界升华。第三,崇高性悲剧审美不仅有崇高那样的亢奋激情和人类自豪因素,包括崇高性与非崇高性悲剧在内的悲剧审美更常常以深邃的哲理内容发人深思。第四,悲剧审美比崇高审美的审美对象范围小,它只涉及人的行为或事件;崇高审美的对象既包括人的行为事件也包括自然的对象世界。崇山峻岭、汪洋大海可以具有崇高美,但不可能具有悲剧美。

第十章

丑:一种否定性的审美范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丑与狭义的美相对

立,是对优美的纯粹性、完满性与和谐性的否定和破坏,它以反常、混乱与反和

谐等引起人的一种复杂、带有苦味的审美感受,从情感的否定性体验中引发主体

深刻的理性领悟。

荒诞:一种否定性的审美范畴,也是丑的一种特殊形态,其内涵是对无根基、

无本质、无价值、无深度对象的审美关照和表现,它以对象的荒谬、非理性的形

式和意义缺失的虚无感引起人的否定性的审美情感体验,从而达到对主体审美生

存自由性的理性肯定。

如何理解丑的审美本质:

从审美活动关系状态看,丑是人的本质对象化的未实现和残缺状态,是现实对人的本质的否定;从审美意象中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看,丑是理性内容与感性形式、理想与现实等的背离;从审美感受角度看,丑所引起的是一种复杂、带有痛感的愉快,其积极的审美意义是可以突破传统审美的规律与惯性,从否定的方面引发主体的深度思考和批判,以获得对审美和谐与生存自由的高度自觉。

第十一章

美育:

美育既是审美方式的教育活动,又是教育方式的审美活动。从美育的历史看,美育是指一种以审美活动(包括艺术活动)为主要方式与手段的教育活动,但同时又是教育形态的审美活动。美育这种以审美活动(包括艺术活动)为主要方式与手段的教育活动,使得美育能够直接作用于发展人的感性,成为人的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

《美育书简》:

《美育书简》为德国哲学家席勒所著,在书中正式提出了“美育”概念,并对其实质、社会功能和意义作了系统阐述。《美育书简》是历史上第一部以美育为研究对象的理论著作,是美育理论形成独立体系的标志,被人称为“第一部美育的宣言书”。

蔡元培的美育思想:

蔡元培是近代中国美育思想的集大成者。蔡元培反对把美育作为德育的附庸,主张美育有独立的地位,是与德育、智育、体育并列的,反对把美育等同于艺术教育、主要是美术教育的观点。蔡元培的美育思想中最为突出的是他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学说。

美育的使命:

美育的使命在于使人的感性完善。人的本质与本质力量是多样的,大致包括肉体的与精神的,肉体的即体力的,而精神则包括了感性与理性。完善的人,应该是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和谐的人,仅仅具有理性或只具有感性的人都不是完善的人。智力水平和道德修养的提高使人趋向于理性的高度发展,但感性的丰富性和生活热情的提高使人趋向于感性的高度发展,二者的结合才能达到人的完善。智力和道德的提高要靠智育和德育,而感性的丰富性和生活热情的提高有赖于美育。美育能够直接作用于发展人的感性,成为人的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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