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再出重拳
近日
广东警方抓获一批涉黑恶人员
向社会发出悬赏通告
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中 山
中山市公安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第 6 号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10月以来,中山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打掉以梁新强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经侦查深挖发现,犯罪嫌疑人梁新强先后纠集林爱梅、梁鉴堂、梁景华等二十多人,长期盘踞在中山市阜沙镇一带以开设赌场为业谋取经济利益,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放高利贷、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新强、林爱梅、梁鉴堂、黄辉龙、梁景华、周志华、陈嘉宝等7人已被依法刑拘、逮捕。
为彻底查清梁新强涉黑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梁新强、林爱梅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和充当该组织“保护伞”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梁新强涉黑恶犯罪团伙的成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凡是为梁新强涉黑恶犯罪团伙实施窝藏、包庇犯罪行为的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凡是为梁新强涉黑恶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认清形势,立即到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讲明问题。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的充当“保护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规依法查处,不管涉及谁,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凡有受害的人民群众,请积极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梁新强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更彻底地严惩该涉黑恶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受害人、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欢迎知悉相关情况的人民群众,通过口头、电话、邮寄、亲临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梁新强涉黑恶犯罪团伙以及充当该组织“保护伞”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按照《中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人民币50万元。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
电话:
13590895634(车警官)
13590895545(肖警官)
来信来访地址:
中山市东区兴桂路20号(中山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28400
中山市公安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2日
已刑拘、逮捕犯罪嫌疑人照片
梁新强
(外号“勾心公”)
梁鉴堂
(外号“伯父堂”)
林爱梅
(外号“四眼妹”)
梁景华
(外号“崩牙”)
周志华
(外号“马骝”)
黄辉龙
(外号“飞龙”)
陈嘉宝
茂 名
高 州
为了深入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在茂名市公安局的直接指挥下,9月2日,茂名、高州两级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了一个以邓永冲(绰号:番薯冲)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截至目前,已对该组织首要人员邓永冲、华海恩、余海啸、熊飘远、徐锦聪、邓晓星等1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
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发现,以邓永冲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盘踞在高州市新垌镇多年,涉嫌参与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财、故意伤害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
为进一步查明该团伙相关犯罪事实,依法严厉打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敦促邓永冲、华海恩团伙的同案人员认清形势,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凡检举、揭发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它案件,以及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
三、公安机关呼吁曾遭受过该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者,以及知晓其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和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及相关证据,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和证人的各项权利;对拒不投案自首或者对被害人、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通告。
举报联系警官:
练警官:15363908580
刘警官:18127330744
举报联系邮箱:
18127330744@
高州市公安局
9月5日
邓永冲涉恶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照片
照片
邓永冲,绰号:番薯冲,男,28岁,
身份证号:440981199207291475,
广东省高州市新垌人。
于9月3日被执行刑事拘留。
华海恩,女,29岁,
身份证号:440981199107181463,
广东省高州市新垌人。
于9月3日被执行刑事拘留。
余海啸,绰号:阿啸,男,28岁,
身份证号:44098119901431,
广东省高州市新垌人。
于9月3日被执行刑事拘留。
熊飘远,绰号:阿飘,男,21岁,
身份证号:440981199903281430,
广东省高州市新垌人。
于9月3日被执行刑事拘留。
徐锦聪,绰号:生聪,男,22岁,
身份证号:440981199804251412,
广东省高州市新垌人。
于9月3日被执行刑事拘留。
邓晓星,男,21岁,
身份证号:440981199904131418,
广东省高州市新垌人。
于9月3日被执行刑事拘留。
滨海新区
关于检举黄义兴、黄积仁等人
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茂公滨通字【】10号
按照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为维护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今年5月、9月,茂名、滨海新区两级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成功摧毁了一个以茂名市电白区黄义兴、黄积仁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经我公安机关长期缜密侦查发现:黄义兴、黄积仁、徐思槐、何洪海、香广友、徐思强、黄积球、黄积礼、杨文生、张展兴、杨文科、汪育森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长期在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沙琅镇以及广州等地通过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手段从中谋取暴利,并实施多起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治安秩序和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深挖余罪、扩大战果,将该涉黑恶犯罪团伙组织打深、打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敦促黄义兴、黄积仁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的同案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凡检举、揭发该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它案件,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
三、呼吁曾遭受过该涉黑恶犯罪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者,以及目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和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及相关证据,踊跃支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彻底将该犯罪组织打掉。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被害人、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通告。
举报联系警官:
李警官:19928688920
赵警官:19928688815
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
9月9日
涉黑恶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照片
照片
黄义兴,绰号:“三叔”,男,58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6210155434,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9月4日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
黄积仁,绰号:“老虎五”“阔嘴五”,男,49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711207511X,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6月30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徐思槐,绰号:“无牙槐”,男,51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681216545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9月4日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
何洪海,绰号:“亚海”,男,47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7307126132,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9月4日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
香广友,绰号:“狼狗”,男,53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6703035131,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6月30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徐思强,男,56岁,
身份证号码:440923196406065713,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9月4日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
黄积球,绰号:“大皮球”,男,38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8211275111,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6月30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黄积礼,绰号:“亚六”,男,45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750318513X,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6月30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杨文生,男,44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7604105194,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6月30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张展兴,绰号:“张亚拉”,男,47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7308175112,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6月30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杨文科,男,39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8104055156,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8月14日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
汪育森,男,37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8305175111,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人。因涉嫌黑恶团伙犯罪,于8月16日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
惠 州
通告一
通告二
通告三
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的毒瘤
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打击黑恶势力
需要公安机关的主动作为
同样也离不开市民的支持和参与
全民动员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的人民战
(来源: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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