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天山,作者:沙湾县公安局 苏刚伟
有模有样的
“刑事拘捕令”
你的真实个人信息
逼真的“警官证”
连番恐吓+忽悠
就让一头雾水的你
变成了“涉嫌非法洗钱”的嫌疑人
还要求你提供有存款的银行卡号和密码
这样的老套路骗局你还信吗?
近日,塔城地区沙湾县警方
成功拦截一起冒充公检法
实施诈骗的案件
保住了受害人钱款
案情回顾:
5月12日22时03分,沙湾县公安局柳毛湾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潘某报警称:家里一名工人被上海市公安局通缉了,拘捕令都发过来了……民警马克与同事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原来, 5月12日17时13分,正在地里干活的赵某意外接到了一个浙江杭州的来电,对方却自称是“上海市嘉定公安分局民警”刘宝杰。
“刘警官”告知赵某涉嫌一起“非法洗钱”案,要求赵某提供两张正常使用且有存款的银行卡及密码,以便他们验资。
期间,“刘警官”要求赵某要保持手机畅通,声称警方已对她的通讯设备进行了监控,还威胁赵某从现在开始除了他的电话,其他电话都不能接,也不能对外透漏这个事,如果泄密了就让赵某所在地的警察对其进行抓捕。
面对“刘警官”的“恐吓”,这让原本很少出远门的赵某当时就慌了神。
当天21时44分,赵某按要求添加了“刘警官”的微信,收到了“刘警官”发来的“刑事拘捕令”“冻结管制令”。随后,赵某将自己两张有存款的银行卡号和密码告诉了“刘警官”。事后,赵某将此事告诉老板潘某,请求帮忙。
“当看到赵某手机中的的‘拘捕令’时,我就明白了,赵某这是遇到了老套路的诈骗。”民警马克说。
了解情况后,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赵某银行卡中的钱尚未被对方转走,便赶紧将赵某两张银行卡中的钱款进行了转移,及时止损。
警方提示:
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的形式办案,也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邮寄等方式发送、展示相关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
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之间的电话也不能进行所谓转接,也没有所谓的“刑事逮捕令” “冻结管制令”这种文书,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卡号和密码。
请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切勿透露给任何陌生人。如遇类似来电,可直接拨打110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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