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
12月25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武某军等12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件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乌海市公开审理宣判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乌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旁听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武某军为首,被告人宋某、高某、康某、马某为固定成员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于至期间,在乌海市多次寻衅滋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开设赌场、以放高利贷索要高额利息的方式敲诈勒索、以索要赌债为名实施抢劫,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武某军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到9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5名被告人被判处5到6个月拘役,其中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乌海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排查和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积极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下一步,全市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于海东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李珍
校对:张艳利 高佳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公开公正!
如果觉得《乌海市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