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市民文明出行程度,10月8日,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组织警员对道路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南新路、阳岭大道,对沿路违法停车、车辆逆行、加装太阳伞等不文明现象进行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违法停车处以罚单,对车辆逆行的驾驶人进行现场教育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二轮车加装太阳伞的行为人进行教育并现场拆除,同时对沿街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逐一劝导。
据悉,自我县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持续开展酒驾、超载、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及不文明行为整治,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县创文工作。
文明关乎你我,哪些出行行为不文明?甚至还有些行为(违法)。你知道吗?
1. 随意变道超车。
2. 加装太阳伞。
3. 接打手机。
4. 开车抽烟。
5. 随意乱抛垃圾。
6. 乱开车灯。
7. 乱穿马路。
8.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
9. 在机动车道上候车。
10. 翻越隔离设施。
11. 乱停乱放。(违法)
12. 逆行。(违法)
13. 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违法)
14. 酒驾。(违法)
15. 不让行人。(违法)
16. 超速超载行驶。(违法)
17.三轮摩托车载人。(违法)
来源: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
本期编辑: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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