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战略部署,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紧紧依靠群众力量,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方针,以打开路,打防并举,依法扫除各类黑恶犯罪,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犯罪滋生空间,经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黑恶犯罪分子必须立即停止不法侵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危害社会的黑恶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将坚决将其缉捕归案,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负案在逃黑恶犯罪人员的家属和亲友,要深明大义,不误时机,积极规劝负案在逃黑恶犯罪人员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包庇、窝藏、通风报信,使负案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使海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辖区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踊跃揭发各类黑恶犯罪,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
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用、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
12.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13. 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14.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15. 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同时,公安机关严厉敦促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分子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并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对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负案在逃涉黑涉恶犯罪人员的家属和亲友,要深明大义,积极规劝负案在逃涉黑涉恶犯罪人员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人情况,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并经法院判决认定,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3000元——50000元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13604736901、15247368588、0473-110。
2.微信公众号举报:关注“海南刑警”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内举报。
3.邮箱举报:hngaygl@
4.信件举报: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刑警大队),邮编:016030。
5.直接到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刑警大队)反映情况。
6.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行动中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特开通了局长举报电话(0473-4021370,13171312285);并开通局长信箱(hngafj@),局长信箱24小时受理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如有举报线索也可于工作日期间到局长办公室(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203室)直接反映情况。
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
来源: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
编辑:郝维涛
监审:张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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