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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依法查处6起阻碍脱贫攻坚违法行为

时间:2023-08-28 17: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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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营造法治扶贫良好社会环境,根据榕江县法制扶贫领导小组安排,政法部门加大惩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脱贫攻坚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期,榕江县公安局依法查处6起阻碍脱贫攻坚治安案件,为夺取脱贫攻坚胜利提供法治支持和保障。

寻衅滋事

榕江县八开乡摆水村村民杨某某因未能评上低保,便对帮扶干部田某怀恨在心。5月25日3时许,杨某某得知帮扶干部田某等人下村开展扶贫搬迁工作,便借着酒性到组长家找田某麻烦,动手掐田某脖子,并把田某推到墙上,导致田某左手臂及右脚小腿部轻微擦伤,幸被他人制止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杨某某殴打帮扶干部,其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人员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12月5日10时许,黄某某在榕江县八开乡八开街上自家门口违规搭建遮阳伞。八开镇城管队员对八开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时,要求黄某某将遮阳伞进行清理,黄某某不但不服从管理,还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导致工作人员颈部、右眼眉毛上方受伤。黄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执务,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黄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7月17日13时许,榕江县崇义乡归里村村民吴某进、吴某红在崇义乡归里村上归里寨拆除搬迁旧房,因旧房屋拆除不符合要求,被崇义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指出并要求进行整改。吴某进、吴某红不但不接受整改意见,而且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侮骂。吴某进、吴某红的行为已经构成侮辱他人,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吴某进、吴某红分别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榕江县八开镇格拢村村民张某荣,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曾因属二级伤残享受低保待遇,重新评定伤残等级为三级伤残,依照政策不能再享受低保,张某荣因此而对干部心存不满。8月8日20时许,张某荣到八开镇格拢村驻村干部宿舍前对四名正准备入户工作的驻村干部进行无理纠缠和谩骂,造成恶劣影响。张某荣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网上发表诋毁辱骂言论

7月19日,榕江县栽麻乡扶贫工作人员对栽麻乡高硐村二组村民杨某英的娘家进行调查“通风漏雨”排查,并计划对杨某英娘家房屋进行修缮。杨某英捏造事实,谎称扶贫工作人员对其娘家进行强拆没有补助、工作人员逼其父亲杨某某上山砍树、政府售卖贫困户不要的移民搬迁房等,多次通过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发布上述信息,对扶贫工作人员进行诽谤。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杨某在网上造谣事实诽谤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诽谤他人,榕江县公安局试栽麻派出所根据相关规定,对杨某英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8月8日上午8时30分许,榕江县朗洞镇宰练村吴某发、高略村林某文因未能评为贫困户,其子女不能享受上学营养餐等政策的问题,在朗洞中学七一班学生家长微信群里对村干部以及政府工作人员辱骂,造成恶劣影响。吴某发、林某文在网络上对村干部及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吴某发、林某文处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都市新闻

记者 陈莉

编辑 高琴

校对 黄盈莹

编审 罗玮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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