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隆昌市纪委监委对资中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曾立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立建目无法纪,肆意妄为,转移、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发放福利、收受礼品、接受宴请、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违规收受他人财物、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贷牟利;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乱收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多次纵容涉黑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使该团伙逃避法律制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曾立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资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资中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曾立建开除党籍处分;由资中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隆昌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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