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房怎么申请?
的申请啥时候开始?
好消息来啦↓↓
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
下月开启意向登记
《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第一批轮候分配方案》出炉啦!
根据《方案》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可在 1月15日起
提交意向登记
申请的流程
仍 实行 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去哪里办理意向登记?
……
哪些房源可以选择?
分布在岛外四区
据了解
本批次共有2000套岛外房源
开放供申请户申请
这些房源将安排在以下几个小区
翔安洋唐居住区
翔安区
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期房,一房型)、黎安小区(期房,二房型)、九溪小区(期房,一房型、二房型)、洋唐居住区三期(期房,三房型);
集美区
华铃花园三期(期房,一房型);
海沧区
新阳居住区一期(期房,二房型)、新阳居住区二期(期房,三房型);
同安区
城北小区二期(期房,一房型、二房型)等岛外保障性住房项目。
届时,申请成功的市民将根据摇号的顺序进行选房。 不过,根据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具体房源数量之后可能还会有变化,市民应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之后出台的《选房手册》为准。
谁可以申请?
面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据了解,明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主要面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所谓的“住房困难的低收入、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体现
申请者以家庭为单位的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和)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申请家庭资产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者为单身居民的
应年满30周岁并在本市工作和生活,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应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收入应均符合规定的标准。资产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此外
在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符合户籍要求、资产要求及住房困难标准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本批保障性租赁房。
申请流程看过来
意向登记
1月15日至2月2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申请家庭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和)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
公开摇号
2月8日
摇号后顺序号为 1-2000 号的申请家庭,以及排序在 2000 号以后的属于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的申请家庭才能进入受理范围,正式取得申请资格。
申请受理
2月27日至3月26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正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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