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于4月10日至24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
《公告》称,我省将与全国同步在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确把握以来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变化趋势性特征,全面摸清我省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老年人口规模、人口受教育程度与卫生健康状况等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重要统计信息支撑。
《公告》要求,宣传标语和口号要紧扣主题、与时俱进,反映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广泛性以及新内容、新特点。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告
〔〕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34号)精神,我省将与全国同步在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确把握以来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变化趋势性特征,全面摸清我省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老年人口规模、人口受教育程度与卫生健康状况等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重要统计信息支撑。为提升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的知晓度和配合度,营造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内容要求
宣传标语和口号要紧扣主题、与时俱进,反映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广泛性以及新内容、新特点。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富有创意、体现云南特色、民族特色,充分反映人口普查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的密切联系。文字表达要简洁凝炼、易于传播,字数限定在20字以内。
三、活动时间
4月10日—24日。
四、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通过云南网、云南省统计局内外网、云南统计微信号等平台发布公告,通过电子邮箱1694336523@接收作品。每名投稿人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条,作品必须为原创。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入选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主办方对入选作品具有发布、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结集出版等公益使用权。
感谢您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支持。
联 系 人:汤文麟
联系电话:0871-65118116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月10日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陶滢羽
责任编辑:宋力锦
监制:沐利芸
频道总监:朵 翔
总编审:李晓风
总编辑:李 茜
出品人/总监制:和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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