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范旭光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范旭光,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12月生,大学,隆昌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科级),8月任现职,1月任现级。拟提名为资中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1月13日至1月19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或内江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28-12380,028-86602574(传真),举报网站:http://sc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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