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秋国庆双节食品安全,9月24日,蒲城县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中,民警对包装月饼的产品名称、包装标签、供货商资质、相关证明文件等内容,对月饼是否属于“三无”、变质食品,标识是否醒目;散装月饼标识是否清晰;月饼包装是否规范,是否明确食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商场内有个别月饼以及超市自产卤味属于“三无”产品,立即责令商家将此类产品下架,不得售卖。
此次检查,共检查商场、超市等生产经营场所5家,对存在问题的商户责令立即整改。下一步,蒲城县公安局将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让群众过一个放心的团圆节。
通讯员:吴晓
编辑:马芸
审核:苏向阳
【来源:华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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