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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教育局
第二次公开招聘
编外聘用制教师117名
快来报名啦!
▌招聘职位
在黄埔区设置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6所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聘用制教师117名。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接受相关处罚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管理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岗位资格条件
除了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网站。
1.应届毕业生: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应届在读研究生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报考人员必须为在职教师(含教育培训机构)。其中,中小学校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幼儿园教师可放宽到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任教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最近一年的在职教师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加盖公章)。
3.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8月31日。
5.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语文教师职位的报考者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英语教师职位的报考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9.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工作程序
网上报名
时间:5月29日9:00—5月31日17:00
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
资格审核
时间:6月2日9:00—16:30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大院(地铁5号线大沙东站C出口。
成功报名的考生均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
时间初定在6月5、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网(www./)的通知为准。
心理品质测评
时间初定在6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网上通知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初定在6月14、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网上通知为准。
笔试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于6月21日12:00开始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在6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注:咨询电话:020-61877389,82116635
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素材来源丨区教育局
编辑丨一金
转载请注明丨广州黄埔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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