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为民办实事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工作,7月23日下午凉州区妇联召开“两癌”检查和救助工作安排部署会,各镇妇联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妇联通知要求,并安排部署凉州区“两癌”检查和救助工作任务。
年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于今日开始。请本年度没有进行登记的凉州区农村“两癌”患病妇女于7月27日前到户籍所在镇、村妇联进行登记,请大家相互转告!
一、申报范围
未享受过-“两癌”救助的农村低收入妇女,即: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中的“两癌”患病妇女。
二、申报条件
1.户籍:凉州区农村户籍;
2.年龄:不限;
3.病种病情: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院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低收入妇女。
三、申报资料
1.《“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申请表》;
2.患病妇女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和治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标注“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才有效);
4.所在镇、村出具的低收入证明(需如实提供患者贫困状况,说明是否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并注明全户家庭成员名下无经营性、享受性车辆、无商品房、无工商注册的公司或直系亲属无公职人员等,由镇、村两级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镇、村两级公章;如提供不实信息,后果由出具证明的单位承担)。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上报。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27日下午6点结束,时间有限,请大家抓紧时间前往登记。
五、登记地点
请携带好所需资料前往户籍所在镇、村妇联登记。
六、温馨提示
1.已经享受过全国“两癌”救助的患者不再重复上报。
2.往年录入系统、从未救助过、仍然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可以重新申报救助,重新提交全部申报资料。
3.患者及其家属如有商品房、经营性、享受性车辆或是在工商注册的公司股东等均不符合救助标准,不得上报。
本次登记后,我们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两癌”患病妇女信息录入系统,请大家广泛转发,让“两癌”患病妇女早日享受到国家的救助政策。
凉州区妇联咨询电话:
0935-2212997
原标题:《【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农村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工作今日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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