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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贵川携手保护赤水河 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7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0-04-18 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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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田宏炜 记者 王鑫昕)6月28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简称“共同决定”)和《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实施座谈会。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将于7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也是中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未在干流修建水坝、水库的一级支流,流经云、贵、川三省,位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发展战略区域。该流域拥有丰富的森林矿产资源,也是珍稀鱼类的重要栖息地和繁育地。赤水河流域的经济文化价值也不可小觑,以茅台为首的酱香型白酒酿造产业历史悠久,红军四渡赤水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

5月28日,“共同决定”和“条例”草案经由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时,贵州、云南两省人大常委会也分别对此进行了审议并通过。5月30日三省发布公告,7月1日起同步施行。

“共同决定”对云、贵、川三省共同遵守原则、共同建立机制和共同采取行动等问题作出规定。三省未来将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支持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统一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标准,加大对流域内污染物的防治与监管;健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系统;协同推进对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另外,三省还将对赤水河流域的重点行业、产业进行升级和清洁化改造,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赤水河流域转移;三省将完善该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确定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资金规模,同时也鼓励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流域内受益主体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条例”对“共同决定”进行了细化和落实,其中“文化保护与传承”专章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保护并利用好赤水河流域的红色文化资源,可将四渡赤水旧址等红色文化资源与教育培训、乡村振兴、旅游发展相结合。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希望云贵川三省能深入总结此次共同立法的实践经验,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国家在探索共同立法这条新路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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