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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全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暨第二季度

时间:2021-12-15 15: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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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市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外、省内外文物火灾事故教训,4月28日,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全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暨第二季度联席会商会议。会议由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马骏副支队长,支队防火监督科全体人员,市文旅局郑忠社副局长及各文物单位科室负责人参会。

会上,首先马骏副支队长通报了一月份以来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并宣读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文件方案,就如何做好此次隐患排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红线意识;二、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加强消防设施基础建设,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坚持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知识融入当地民俗文化,因地制宜设置消防宣传栏、橱窗,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提示性消防常识宣传。定期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

最后,晋城市文化旅游局郑忠社副局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各文物单位消防设施管理。市文旅局拿出专项资金,配备灭火器等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要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确保使用功能。二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各文物单位要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有无遗留火种、游客吸烟、违规动用明火现象。三是按规定进行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来源:防火监督科

原标题:《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全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暨第二季度联席会商会议》

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全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暨第二季度联席会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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