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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第一人 酒驾第一人南京

时间:2019-05-31 07: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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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醉驾开车300米接应代驾被查,检方考虑企业复工复产,决定不起诉!

事件发生在11月广西桂林下面的平乐县,酒驾者最终没被起诉。对此,我有点好奇的地方:

第一,酒后开车300米接应代驾,300米也不算太短,有人挪个车位都被抓了,而且你既然叫了代驾,代驾依然会根据定位来找你,你一个堂堂的企业高管,不会找个犄角旮旯的地方喝酒吧?为何还要自己亲自去接代驾?

第二,这个企业会因为少了这个高管就停产停业?如果说真的会这样,那我想说这个企业也走不长远啊!

都是成年人了,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律可以这么宽恕,那如何做到公平公正?

第一,知道自己饮酒主动叫了代驾。第二,从停车场到门口就停车等代驾,内部道路,挪车,车速就是五公里左右,和步行差不多。如果这么小心的人你们非要抓人家坐牢。什么心态?说实话,如果每个驾车的都有这个素质酒驾都不存在了。

为什么不把第一位搭档金波介绍一下,张涛酒驾在安徽天长出事故,最后嫁苏宁老板张近东

酒驾、卖假货、多次出轨,这4位“老艺人”晚节不保?

常见有新闻抨击流量明星、小鲜肉的各种无道德事迹,大家不由得拿他们与老戏骨们的敬业精神做对比。

但也不是所有的老戏骨都能一直保持自己的公众形象,不少老戏骨在欲望面前放弃了初心,其中最过分就是这四人。

侯勇被人称为是娱乐圈中的“硬汉专业户”。

虽然他一直专注表演,但在30岁的时候才成名,常年参演军旅题材的剧本,演技也备受关注。

可就是这样一身正气的侯勇,却结了三次婚姻,第三任妻子与他的年龄相差二十多岁。

不过,这并不是大众谴责侯勇的根本原因,而是他在婚姻阶段,还经常传出各种绯闻。

除此之外,他还在被爆出了酒驾的消息。

而这还不是第一次酒驾,大众对他的看,法也就在一次又一次的犯错中改变了。

与侯勇一样,惹得一身骚的还包括“四大青衣”之一的陈小艺。

她的演戏履历非常丰富,在30岁的年纪与导演刘惠宁结为夫妻,并在2000年生下了一个孩子。

两人的家庭是陈小艺工作,刘惠宁顾家,那么出轨又是什么情况呢?

在,陈小艺被爆出了与比她小9岁的导演徐昂,在车内接吻的照片。

虽然偷拍的角度比较模糊,但看得出两人十分亲密,虽然事后陈小艺宣称这是谣言,并且得到了刘惠宁的支持。

但在八年之后,陈小艺又爆出了与小鲜肉牵手的照片。

出轨与绯闻尚且还是个人情感方面的问题,但潘长江就不一样了。

潘长江曾经在直播中对《小兵张嘎》的饰演者谢孟伟说过:“卖货的水很深,你把握不住”,可是这么说的潘长江,却在3月,参与到了直播卖货中。

其实直播带货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潘长江卖的却是假货。

客户买回来以后才发现,根本不是正品,这明显就是欺骗消费者。

而潘长江不仅没有知错就改,反而在后来还出现了报假价的情况,这也让他的风评陡转直下,被人嘲讽“吃相真难看”。

与潘长江一样“吃相难看”的,还有获得过全球影视艺术“终身成就奖”的侯耀华。

他的黑点不是因为事业,而是因为争夺遗产。

,侯耀华弟弟去世,按道理说,遗产应当分给他的女儿以及前妻。

可侯耀华占着弟弟家人全在国外的时间,将遗产尽数归于自己名下。

弟弟家人后来与侯耀华打起了官司,虽然说得到了和解的结果,但还是让不少人看清了侯耀华的真面目。

而侯耀华在事后直接放飞自我,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捞金。

,广告协会发出通报,指责侯耀华代言产品存在有十多个虚假广告,其中多是医疗器械以及保健品。

明明已经落为千夫所指,侯耀华还是没有放弃,往后更是多次利用自己的名声售卖假货,成为国家工商总局眼中的“反面教材”。

娱乐圈黑暗的内幕还有不少,也让人不得不另眼审视这些乱七八糟的现象,风气不正只会给大众带来不好的影响。

世界各国对酒驾处罚力度榜单,萨尔瓦多稳居第一,马兰西亚:连同妻子一起关?

“一人发5000,你放我走”!12月10日凌晨,四川江油,一女子惬意的开着车在路上行使着,也许是最近忘了吃健忘药,亦或是脑子让新冠病毒烧糊涂了,临上车之前还整了两杯。开着开着,几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这几个似曾相识的人还冲她摆手示意停车。女子开到跟前才发现,确实熟悉,上次查到她醉驾也是这几个交警。

有了上次的“宝贵”经验,这次女子很镇定,脸不红,心不跳。下车后用一口全国人民都喜闻乐见的川音霸气十足的对交警讲到,“我给你们一人发5000”!岂料,交警直接回怼:你要再说这样的话,直接带你去抽血。!

一计不成,女子又生一计。又对交警说,我是女娃儿,你们要怜香惜玉!交警又怼,那是不可能是的事情。

最终,无计可施的女子接受了酒精检测,如她所料,女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74mg/ml。已经达到酒驾的标准,而且还是二次酒驾。

真不知道这个女子是怎么想的?有这个钱,叫个代驾不好吗?酒后驾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极度不负责任,最终还是害人害己!

不过,这个大姐还是个“敞亮人”,估计是个做生意的。被查后没含糊,还想着贿赂交警,直接叫嚣一人发5000,3个人就是15000,可以看出不是领工资的。但是脑子估计是真烧坏了,交警都有执法记录仪,你这么搞,谁受的了?

那么法律上这位女子的行为如何评价呢?是不是像有些网友说的构成行贿罪呢?

【@韩林桂律师 说法】

一、女子的行为涉嫌酒驾,而且是二次酒驾,已涉嫌违法。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女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74mg/ml,属于酒驾。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到本案例,该名女子不思悔改,顶风作案,在被查到一次酒驾的情况下,竟干又酒后驾车,这已经构成上述法律规定的二次酒驾行为。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等待他的是10日的行政拘留和罚款,另外,驾驶本也要想凉凉。

二、女子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吗?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从而构成犯罪的。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到本案例,女子为了达到不被处罚的目的,属于牟取不正当利益。公然在公共场所向几位交警行贿,属于具备行贿行为。

但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女子的行为数额没有达到三万的标准,不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行贿罪。

这个女子应该庆幸自己叫嚷的行贿数额不大,没有构成行贿罪。而且对于一般的不构成行贿罪的行为,治安处罚法律也没有相应的规定。行贿被执法人员意正言辞拒绝后,也只是进行口头批评教育。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有车一族驾车的铁律和严规。这里也提醒大家,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切勿酒后驾车!否则,追悔莫及!另外,不要试图挑战执法人员的底线,不要挑战法律的尊严!

有的网友说,没执法记录仪可能就收了!您认为呢?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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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韩林桂律师 !用案例汲取营养,用法律保障生活!

#头条创作挑战赛#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律师来帮忙#

运城一司机酒驾成瘾,4年3次被查,第一次,罚款2000,拘留2个月,吊销驾照,第二次无证驾驶,罚款5000,拘留4个月,这是第三,等待他的是更严厉的惩罚。他这种行为不仅对路人不负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应该遵纪守法,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好!愿这个司机能好好反省自己,真爱生命!

其实新冠就像酒驾,第一次六个月,第二次两年,醉驾,这辈子别碰车了。

河南郑州王总,检测结果出来了311.36毫克,河南酒驾第一。

#湖南身边事##娄底头条#

实在可恶,必须严惩!

湖南娄底一女子疑似酒驾撞到人拖行一公里一事,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网友提供了一些信息,

本来以为是网友的猜测,现在都被警方的通报一一证实了。

原来新闻里是疑似酒驾,但有网友说她是醉驾,现在检测结果出来了,此女子确实是醉酒后开车,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24.51mg/100ml,要知道等于或超过80mg/100ml就是醉驾了。

原来有人说她姓肖,是湖南娄底中医院医生。现在通报里说她确实姓肖,至于是不是娄底中医院的医生,跟她撞人拖行无关,所以通报里并未涉及。

原来新闻里说是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人拖行一公里,但有网友说她知道自己撞人,还打电话给她老公求助,相互通话都被车内的行车记录仪给录了下来,证据确凿。现在通报里证实了她是追尾前方的二轮电动车,将36岁的女送货员撞倒,然后驾车逃逸。由于女送货员衣服被宝马轿车前轮卡住,所以一直被拖行,直到被交警发现截停。

不幸中的万幸,女送货员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希望她能顺利脱离险境。

这位肖姓女子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而被刑事拘留,这是她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现在问题来了,如果确如网友所说,她丈夫指使她驾车逃逸,那么她丈夫是否属于共犯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根据上述假释,其丈夫要构成共犯,必须满足“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这四种身份中的一种,而且还要满足造成“女送货员死亡”的结果,所以从本案来看,目前其丈夫尚不能构成共犯。

据说其丈夫也是公职人员,竟然唆使妻子肇事逃逸,虽然法律不能对其进行制裁,但还是可以用纪律还对其进行惩戒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广西一男子酒后飙车致1死2伤被批捕#【酒驾猛于虎,侥幸要不得】虽然大家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每年还是有许多人怀着侥幸心理酒驾,造成了无数悲剧。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拒绝酒驾,从个人做起!#全民素养提升V计划#

酒味真的好重,不知道吃了开车算不算酒驾。

#天津一司机醉驾酿事故 致两死两伤#酒驾、醉驾屡禁不止。自醉驾入刑之后,已经超过盗窃罪,跃居犯罪率第一。

近日在天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SUV行驶到交叉路口时失控,连撞4辆车,事故导致1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两人受伤,肇事司机吕某经过抽血检测,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37毫克每百毫升。

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酒驾车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其中“将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定为犯罪”,到今年,醉驾入刑已有十一年。

,危险驾驶罪已经首次超越盗窃罪,排在第一位。现如今,酒驾成为当今犯罪率最高的第一大罪。全国总共查处酒驾、醉驾超过90.1万起,其中醉驾达到了17.7万起,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为21万起,死亡人数为5.6万人。每一个死亡或者受伤的人背后都有一个家庭,一场车祸可能会使一个或者几个幸福的家庭瞬间破碎。

随着时间的推移,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深入人心。但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量大、喝得也不多,路途也不远,肯定不会有事的。

但酒后酒精麻痹了神经,大脑的反应能力明显降低,身体也不太协调了。遇到特殊的状况没有办法及时处理。

车祸猛于虎,酒驾的经济成本,可能分分钟让你倾家荡产。所以一定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头条热榜

近日,洛阳市伊川县,出现一起严重醉驾事件。

是的,严重指的不是出了什么严重车祸,

而是这位男子他的酒驾检测数值,堪称第一高!

酒精含量高达348.55mg/100ml,我愿封你为“醉王之王”!

都喝得双脚发软了,这男子还想着开车回家。

幸亏开了没多少路就开不动了,被交警给逮住了。

要不然,这后果,绝对是不堪设想。

再次友情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我的《严重车祸合集》第七十六弹已经准时更新,期待广大网友前来观赏。

严重车祸合集!第七十六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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