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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交警 招远交警大队王克宁怎么了

时间:2022-03-02 13: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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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停乱放?招远交警再出手整治“顽症”......

s这不仅严重影响

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还严重影响

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

为了给群众

带来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招远交警加大力度

开展一系列整治行动。

车辆违停整治

在早、午、晚三个高峰时段,集中警力对温泉路、罗峰路、魁星路、府前路、金城路等路段进行“地毯式出击”,重点治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非机动车、行人侵占机动车道、出租车不在站点停车待客、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位、街面商铺占用停车位等违法行为,努力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违反禁令标线

大队针对车辆违反禁令标线停车的,民警通过现场劝导教育、拍照摄录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等形式,加强整治。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在现场的驾驶人了解认识违法停车的危害,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截至目前,大队共查处乱停乱放违法行为192起、面对面教育车辆驾驶人390余起、拖移机动车3辆。此次行动,营造了浓厚的严管严治氛围,使辖区路面交通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为广大市民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驾驶人盆友:到底哪些路段不能停车呢,让我长点心吧

警察蜀黍:除了非机动车道,公交站台等,

看到这些标志、标线,你可一定要慎重啊~

一个叉,禁止停! 一道线,临时停!

路沿黄实禁止停!

路沿黄虚临时停!

黄色网格禁止停!

法律小贴士☞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拖移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乱停乱放”

不仅影响了交通正常通行秩序

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维护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别让“违法占道”

占了“文明之道”

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破获一起电动三轮车肇事逃逸案

s骑三轮车撞到人了怎么办?

反正周围又没人认识我······

干脆逃逸算了,警察肯定抓不到?

近日

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破获一起电动三轮车肇事逃逸案件

为受害人伸张了正义

也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案情回顾

6月6日17时50分,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报:招远某路口有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人员受伤。

接报后,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经勘查发现,现场仅有一辆摩托车,并且已经被推到路边,路面上有摩托车倒地划痕。现场掉落两只后视镜,其中一只是肇事摩托车的后视镜,另一只不知道是什么车的后视镜。在后视镜的西面散落三条黑色橡胶条。通过对肇事摩托车勘查,发生摩托车前轮左侧螺栓附着红色漆片,该漆片应该是摩托车与其他物体接触留下的。现场勘查结束后,办案民警来到医院,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调查。摩托车驾驶员陈述:其驾驶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红色三轮车相撞,相撞后红色三轮车没有停车,驾车逃逸。

民警回队后,立即调取了案发路口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17时47分32秒,摩托车驾驶人与自东向西行驶的红色三轮车相撞,三轮车的右侧后视镜掉落。肇事后三轮车没有停直接驾车逃逸。

根据三轮车驶离方向,办案民警调取沿途相关监控录像,经过一下午的调查取证,民警终于发现肇事逃逸红色三轮车,经村民辨认,该三轮车车主是本村村民王某。民警立即赶到王某家中,找到王某和肇事红色三轮车。经勘查王某的红色三轮电动车就是此次肇事逃逸车辆。该肇事逃逸案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于24小时内迅速告破。

撞了人就跑?

这也太过分了吧!

以为逃离了现场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劝你不要太天真

警察蜀黍可不会答应!

法律链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类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

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

并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

迅速报警,绝对不能选择逃逸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肇事逃逸终将难逃法律的严惩!

这些人真难管,招远交警已经好几个月前就提醒大家不让三轮车电动车载人,并且都在车上喷上了“严禁载人”的标语。

今天一大早,电动车载人被交警拦下了,可能是说服教育并有罚款,还的办证……具体我也不太明白,路边聚集了几个围观者……

大家记好了,千万别再电动车载人了,被抓了得不偿失啊!#烟台头条#

#一线微观# 【高速公路惊现“卧铺票”......】10月2日下午,@烟台高速交警莱州大队 民警在招远收费站执勤时,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一开始,民警发现车内一共6名乘客,然而,民警发现车辆后备箱门未关好,打开后备箱门后,后备箱内居然还躺着一名乘客,国庆节出行别人是坐票,这名乘客居然买了“卧铺票”!最终,民警对驾驶员及乘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耐心讲述了超员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驾驶员也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严厉处罚。

#烟台头条#今天是招远市全域静止的笫三天。我在小区大门口排队做核酸时,看到泉山路整条路只有交警在驻守,偶尔有防疫的车辆路过。这条路是招远东西向的主干道,以前到了上班时间通行的车辆很多,全靠交警来疏导不然经常造成拥堵。此情此景一种凄惶之情涌上心头。招远——你何时还能招来远方的客人。

有一种东西叫人性,能抵抗世间一切病毒,只要有人性,任何大灾大难都有希望![祈祷][祈祷][祈祷]

云中之笔

“好心的司机看到我们,愿意拉我们一程,路上遇到交警查车,当我们拿出工作证的时候,交警扭过头眼里含着泪花和司机摆摆手让我们走,司机哭了,我们也哭了!”这是视频里的一段话,我想说,抱着手机刷视频的我也哭了。看着富士康员工们拉着行李箱走在高速上,看的让人心疼又难受,好在沿途有很多好心人为他们免费提供食品,更让我感动的是那些货车司机,他们冒着被处罚以及一些未知的风险,选择伸出爱心的双手,拉上了富士康返乡的孩子们。说实话货车司机平时被罚的最狠,但面对危险困境他们勇敢的顶了上去,为货车点赞也为理解的交警点赞!希望所有踏上返乡的孩子们都能平安到家。有一种东西叫人性,能抵抗世间一切病毒,只要有人性,任何大灾大难都有希望!#早安头条# #我要上头条# #富士康员工返乡#

#重要天气#山东省气象台于10月3日16时00分继续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鲁西北的东部、鲁中的西部和半岛北部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并伴有雷电、7~9级雷雨大风和局地冰雹。其中,德州、滨州、东营、济南、泰安、淄博北部、烟台北部、威海北部和青岛北部地区降水量30~6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其他地区5~15毫米。1小时最大降水量30~50毫米。

10月3日17时,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根据未来24小时降雨预报及前期实际降雨量分析,济南南部、泰安北部、淄博中部、潍坊西部、烟台北部、威海大部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

10月3日18时,山东省水利厅、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计10月3日20时至10月4日20时,烟台中西部、济南中南部、泰安西北部等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包括:招远市大部、栖霞市西北部、莱州市东部及南部、蓬莱区南部、长清区大部、历城区大部、章丘区东部及南部、莱芜区大部、平阴县北部、岱岳区西北部、泰山区北部、肥城市北部。其他地区也可能因局地短时强降水引发山洪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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