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由广州中院公布的一起“用经营贷还房贷,被银行起诉提前还款”的案件,简单总结一下提前还贷的风险。(手里有钱提前还款无压力的除外)
最近这一波提前还贷的热潮大家已经感受到了,起因就是现在的房贷利率大大低于之前购房的贷款利率,尽量少还钱,人之常情,但是自己手里钱有没有那么多,不少人就打起了用经营贷还房贷的脑筋,尤其在个别中介的推波助澜下,明知这样做违规,不少人依旧铤而走险,最后反而弄的自己无比被动,还有可能失去自己的房子。
政策风险: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这些贷款均不允许用于购房和理财,一旦银行查实违规使用贷款,银行有权力终止合同,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可想而知一旦面临这样的状况,申请人将面临多大的窘境。
记住一点,中介为了促成交易,赚到服务费用,往往会要求申请人做虚假资料,银行这边则会要求申请人签署承诺书,承诺提前还贷的资金不属于经营贷资金,但是一旦查实申请人资金来源是靠经营贷来的,可能会构成骗取贷款罪而触犯刑法,这个风险是完完全全的落在申请人身上的。
其实对普通人来说,房贷是最友好的资金,很多人对民间借贷月息2分年化达到24个点,各大借款平台平均10个点的年化利息都不觉得高,反而对年化4-5个点的银行贷款觉得不能接受,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心理认知。最后提醒大家,认真思考,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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