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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银行个人按揭贷款 银行按揭可以代办吗

时间:2022-06-24 1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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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头条#合肥融创长江壹号开发商与业主协商未果!开发商:建议走法律途径!

一:虚假炒作学区相关

1:现在划分的学区与开发商承诺的学区不符的问题 :

融创答复:不存在虚假宣传,欢迎走法律途径。

2:J地块与K8学区不一致的问题:

融创金总:以最后一栋学区确认函为准,同一个小区J/K地块为同一个学区。

融创徐总:只能保证今年同一个学区。

二:装修偷工减料相关

融创答复:安装合同约定来,不存在开发商违约。

三:连廊安全隐患相关:

融创答复:无法解决

四:公共区域问题:

融创答复:仅增加休息椅,修改儿童娱乐区五:物业费问题

融创答复:无论房主是否收房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以交房通知书为准,次月开始收物业费,且费用不变。

五::房产证问题

融创答复:安装合同约定时间:180天以内。

六:收取房产证代办费问题

按揭贷款买房必须委托融创办理,需要交房产证代办费 而全款买房的,可以委托其他机构办理。

由此看来融创对此并不在意,也没拿出解决态度,融创也是大品牌,在合肥也有很多盘,不能因长江一号这个盘给融创品牌抹黑!

希望给广大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毕竟买房不易,普通人一辈子的心血!!

近日,远在重庆的曹大厨,因为孩子要读书,打算买套房子。谁知在办理按揭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事儿,搞得他睡不下吃不香,焦急万分。可他又不知道该咋办?只好找了媒体曝光此事。

@王小喵读书 这种情况真的不少见,提示大家一定要注意。

市面上有很多公司,专门是做工商 代理的,就是说,你若是需要开设一家公司,无需你本人出面,工商 代办即可。

他们拿着各种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去工·商局帮人家进行操作。像注册公司,变更法人这些,都可以做。

换句话说,本人无需到场,材料够了,就能办。

于是,个别人就开始钻空子,曹大厨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有人拿着他的身份 证,在深圳注册了5家公司,他本人就是法人。

如果这些公司不干违法勾当,曹大厨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万一公司亏损,或者欠债,曹大厨就得背锅。

说白了,有了好处曹大厨沾不了光,有了坏处曹大厨就要遭殃。

若不买房子,娃上不了学,若买了房子,万一这5家公司出问题,曹大厨的房子就得赔进去。

这谁不担心呢?

怎么办?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

其一,向工商 局举报

工商 局查实后,会撤销公司登记,曹大厨脱身。

其二,对簿公堂

拿到判决结果后,去工商 局,也能撤销公司登记。

但是,这两种办法都需要花时间。而曹大厨就想趁着目前这个特殊时期,把房子搞定了。估计等他处理完,房价也顺利回去了。

所以,友情提示一下。大家使用身份 证复印件的时候,一定要标注清楚,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万一不慎遗失,立刻挂失。

丢过身份 证的人注意了,可以去网络查询一下,自己名下,到底有没有被人注册什么。

#深圳头条#

#发现深圳美好#

#打卡美好活#

真是不可思议啊,在外工作的哥哥买房时让弟弟代办一下,没想到房主却变成了弟弟,弟弟说要过户可以,先给我80万。

在外工作的小伍在武汉看中了一套140平方的房子,他准备买下这套房子作为自己的婚房。

在买房的时候,当时小伍只有40000元,而房子的首付需要30万元,于是小伍的父母给了他26万元,凑够了房子的首付。

当时小伍人在外地,他咨询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得知可以让别人帮忙办理,于是小伍就让弟弟去办理买房的手续。

就在弟弟刚签合同后没几天,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告诉小伍,弟弟可以帮他办理买房手续,但是不能做贷款。

这套房子总价值是90万元,首付30万元剩下的60万元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付清,为了帮助哥哥小伍买下这套房子,一家人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为了凑够剩余的60万尾款,家里人把刚盖没几年的一套3层楼的房子卖了,这套房子是小伍的父母和弟弟一家人唯一的住房,小伍的父母和弟弟一家人住进了仓库。

的时候,小伍和妻子回到了老家,因为疫情一家人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那时候嫂子给弟弟提出要给他买房,一家人共同出个首付,剩下的弟弟每月还按揭,但是弟弟当时拒绝了,他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偿还每月的房贷。

小伍拿到了武汉新房的钥匙,他提出希望弟弟能够把房子过户给他,只是这时候弟弟提出了一个要求,过户可以,但是必须要给他100万元,他才同意。

弟弟的这个要求遭到了哥哥小伍的拒绝,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当初父母给的26万买房钱,那笔钱是父母赠给他的,至于后面卖房得来的60万尾款,他觉得那60万是欠父母的和弟弟没有任何关系,他目前没有能力把这60万给父母,他打算后面经济条件好了,分期把这60万还给父母。

哥哥这样的说法弟弟并不同意,兄弟两因为这套房子两人闹得并不愉快,这个时候小伍的父亲提出了一个方案,哥哥小伍武汉的房子已经从90万升值到200多万,当初卖掉唯一的住房,那套房子是弟弟的婚房,他们两人决定把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赠与弟弟,那么哥哥小伍只需给弟弟80万。

兄弟两人也同意了父亲的说法,并签了协议,协议上明确说明了,当期哥哥小伍给弟弟30万,剩下的50万在7月还清,弟弟把房子过户到哥哥名下。

只是到了归还50万的时候,哥哥小伍反悔了,他觉得这个协议并不公平,他只愿意给弟弟60万,而另一个原因是,当他去咨询房屋贷款的时候发现,如果自己贷款80万元,那么要多还40万的利息,他觉得这样很不划算,这样自己就非常吃亏。

看见哥哥反悔弟弟提出了两位两个方案,第一他可以给哥哥60万,这个房子归他,但是哥哥不同意。于是他提出了第二个方案,哥哥小伍名下有两套房子,他可以卖了其中一套,那么他们两家的问题都能够得到解决。

这两个方案小伍都拒绝了,他不愿意卖这套140平方的大房子,而另外一套房子,现在的价格和当初的价格完全不一样,如果现在卖了那么他会亏损一半。

当初小伍买房的时候,父母就告诉弟弟,武汉的房子是给哥哥买的,他的房子就是当初盖的那栋三层的房子,那套房子也是弟弟的婚房。

小伍从小学习优异,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外地工作,弟弟学习不好,初中毕业去学了手艺,回家后跟着父亲在工地一起工作。

父母出26万给哥哥在武汉买房他是同意的,也没有任何意见,当知道贷款无法办理的时候,为了支付60万的尾款,他也是同意的,但是当时他觉得这套房子是一家人共同努力买的,并不是属于哥哥一个人,如果这套房子是按揭,哥哥每月还房贷,他也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他也并不会去和哥哥争这套房子。

现在他的两个孩子已经大了,大的9岁小的6岁,一家人还和父母挤在仓库里生活,如果这样继续下去,他的小家庭就会出问题,他急需这笔钱来买房,维护自己的小家庭。

知道了弟弟的难处,哥哥最后也决定分期给弟弟剩余的50万,但是弟弟依然坚持要一次性给完,他不相信哥哥,另一个原因是,当初说好了给30万,实际上哥哥只给了23万。

庆幸的是在金牌调解嘉宾的调解下,弟弟同意了哥哥分期给他还款,这一次他们再次写下了协议。

双方都认可当初约定好80万的金额,父母依然把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转让给弟弟,而这份转让是不可撤销的。

哥哥小伍在60天内支付给弟弟37万元,剩下的20万元在2026年8月1日前支付给弟弟,如果哥哥不按期履行,弟弟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哥哥承担。

有了这份协议兄弟两也握手言和,一家人的矛盾也终于得到了解决。

人生中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一家人更不能太自私,为了给哥哥买房,弟弟已经作出了很大的牺牲,当初能够有毫无怨言卖掉老家唯一的住房一家人住进仓库,他的付出是看得见的。

作为父母,两个孩子虽然不能做到完全公平,但是最起码不要偏心严重,如果太偏心后果就是家庭不会和睦,一个不和睦的家庭又哪里来的幸福?

#情感##生活有温度#

兄弟们,东莞这边领克03劲冠军版多少提合适?

下午问了一家裸车140800,购置税12400,上牌费1000,保险费6800,代办按揭服务费2000,

初步报价163000

后来压到154800,送脚垫灭火器这些,还能往下走吗?

“房子不是给我买,是你自己的!”广西防城港,男子覃某今年55岁,想找个伴度过晚年,后在婚恋网站认识了在防城港做生意的郑女士,覃某对郑女士很满意,但郑女士却一直嫌弃他没房,希望他买套房子。

当然,郑女士不是让覃某给她买房,郑女士说,她自己有三套房,开了一家装修公司,只是希望另一半有自己的房子,这样她也有安全感。

覃某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后因感情不合分道扬镳,回家后,他想了想郑女士的话,觉得郑女士说得在理,女方跟着你,总要图点什么,对方要求有房子,并不过分。

虽然覃某觉得郑女士的要求合情合理,但他实力有限,尽管已经55岁了,可是手里并没有多少积蓄,再加上房价这么贵,覃某开始为难了。

随后,覃某向郑女士吐露了实情,令覃某感动地是,郑女士非常体谅他,现在谁还全款买房啊,按揭挺好的。

在郑女士的支持下,覃某首付了19万,在防城港按揭了一套房子,每个月还贷款3800元,当时首付不够,覃某还找朋友借了一些。

郑女士说,先买房再谈感情,现在房子买了,应该谈感情了吧?

覃某说,郑女士44岁,比他小了11岁,在防城港做了9年的装修生意,她自己也有房子,条件也很好,现在就是想找个门当户对的,做生意的伴。

覃某的首付款是分几次支付的,在他补齐首付尾款后,郑女士帮他办理了按揭和合同等手续。

正当覃某准备迎接爱情时,郑女士变卦了,还把他的微信拉黑,郑女士说覃某是骗子,自己被他骗了,他称家里有几套房和几辆车,结果都不是他的。

覃某和郑女士的口气如出一辙,他觉得郑女士是骗子,她所谓的先买房后谈感情,就是为了骗他买房。

据调查,这套88平方米的房子,他比同期买房的人,多付了7万多块。目前,覃某准备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撤销该购房合同。

1、感情的事情,原本就剪不断理还乱,当感情牵涉到利益的时候,其中的事情更是说不清楚了。

覃某和郑女士是通过某相亲网站认识的,覃某填写的资料和两人交流的时候,说了一些大话,也符合常理,单从这一点来说,覃某的确“骗”了郑女士,但是,郑女士也骗了覃某。

从买房之前,郑女士经常对覃某说,先买房后谈感情,并帮覃某介绍中介,给他代办手续,到买房之后,郑女士态度突变来看,郑女士的目的,很可能就是卖房子!

2、郑女士骗覃某买房子,楼盘的开发商没有骗覃某,覃某可以撤销购房合同吗?

《民法典》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本条规定,郑女士欺诈覃某,让覃某到某开发商修建的楼盘买房,覃某并不具有当然解除权,只有在开发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郑女士的欺诈行为,受欺诈的覃某才能请求法院解除购房合同。

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覃某准备起诉到法院,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呢?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覃某说他被郑女士骗了,他原本不想到防城港买房,是因为郑女士先买房后谈感情的说辞,使他陷入错误认识,最终做出错误的决定。

从法律上讲,覃某的认识,只是狭义的动机错误,并不是法律上说的欺诈。

也就是说,覃某需要举证的内容是,郑女士在房子的事情上欺骗他,比如房子有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覃某不能提供证据,或者他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郑女士欺骗的事实,覃某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大家觉得,覃某能够举证,并获得胜诉吗?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探讨人心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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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热榜 #头号周刊# #广西#

结婚两年,妻子竟是假的?这是咋了?

#同床共枕两年多不料妻子是假的#

河南郑州的马先生,跟妻子王珍结婚两年了,今年1月突然联系不上她了,电话也打不通,马先生急了,以为她出了啥事,急忙去派出所报警,结果一查,没有这个人。于是他又拿着结婚证去民政局去查,结婚证也是假的!天啊,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位妻子是他在跑顺风车的时候认识的,她经常坐他的车,一来二去两人有了感情,于是决定结婚,她说她的表姐在民政局工作,她一个人去办了结婚证。

他们还买了婚房,首期款32万全是马先生付的,但现在一查,她当时去找置业顾问,悄悄把32万也退回拿走了,加上当初给的彩礼,马先生一共损失了40万!

马先生找到她家去,她的父亲、姨父和姨妈都推说不管她的事,态度还很蛮横,甚至她的父亲还说不认识这个女婿,要往外赶他走。但是马先生说结婚前去过她家,现在她父亲竟然说不认识他,说女儿不叫王珍,而叫栾亚妹,并且她已经有了一个孩子。而她的母亲叫王小珍,好啦,基本清楚了,她冒用她妈的名字在跟他交往、结婚。这是一个怎样的原生家庭?可以看得出完全没有家教,甚至这个栾亚妹整个行骗过程,他们的家里人都应该是知情的。

就是说,马先生跟她同床共枕了两年,不知道她的真名,不知道她有小孩,房子的钱被拿走了,房子都不是他们的,他也完全不知道!这么大意、这么无条件地相信她,也不能怪马先生,可能就是太信任她了,都结婚了,一家人怎么可能会产生怀疑呢?

但是还是要说马先生太大意了,两年的时间足够他揭穿谎言了:

1、办结婚证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让人代办?必须是本人到场,就算民政局有熟人,也应该自己亲自去,这么神圣的时刻,为什么要错过?

2、结婚两年的时间,他难道都从没有看到过她的身份证?她的银行卡?

3、房子的首付付了以后,不是应该办按揭吗?难道他又没有参与去办?

4、结婚两年,这期间没有再去过女方家里吗?如果去过,怎么会没弄清楚她和她妈的名字有猫腻;如果没去过,也应该感到奇怪呀,两年时间不回娘家吗?

没有害人之心,但不能没有防人之心啊!关键是在结婚、买房这些重大事件上,必须亲自参与,亲力亲为吧!

两年的亲密接触都没有把"妻子"认清楚,真的匪夷所思!马先生这次是被骗财骗色骗青春,懊悔异常,目前马先生已报案!

各位,都赶快转头看看枕边人,看看是不是真的是你当初选中的那个!

#河南身边事##齐帆齐本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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